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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考顶替案始末-山东高考冒名顶替王丽丽
tamoadmin 2024-08-29 人已围观
简介1.顶名上大学需不需要坐牢2.山东顶替案出结果了,要如何严惩背后的大网?3.顶替他人的王丽,单位已经为其缴纳了22年社保,是否也应取消呢?4.被冒名顶替上大学怎么赔偿顶名上大学需不需要坐牢山东两起冒名顶替上学调查处理结果来了新华社06-30·新华社官方账号山东通报聊城市冠县、东昌府区两起冒名顶替上学问题调查处理及相关情况2020年6月20日,山东省纪委监委机关、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等部门单位组成工作
1.顶名上大学需不需要坐牢
2.山东顶替案出结果了,要如何严惩背后的大网?
3.顶替他人的王丽,单位已经为其缴纳了22年社保,是否也应取消呢?
4.被冒名顶替上大学怎么赔偿
顶名上大学需不需要坐牢
山东两起冒名顶替上学调查处理结果来了新华社06-30·新华社官方账号山东通报聊城市冠县、东昌府区两起冒名顶替上学问题调查处理及相关情况2020年6月20日,山东省纪委监委机关、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等部门单位组成工作专班,与聊城市、山东理工大学等有关单位一起,对聊城市冠县陈春秀、东昌府区王丽丽被冒名顶替上学等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目前,相关问题已经查清,并依规依纪依法对相关人员作出处理。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关于冠县陈春秀被冒名顶替上大学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被顶替者陈春秀,女,汉族,年3月生,2004年6月毕业于聊城市冠县武训高中,后长期在外务工,现为冠县某私立幼儿园教师。顶替者陈艳萍,女,汉族,1986年5月生,2004年6月毕业于聊城一中,后冒用陈春秀之名在山东理工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习,2007年7月毕业,同年12月通过村助理员公开招聘到冠县烟庄街道(原烟庄乡)工作。
(一)关于冒领录取通知书问题。2004年陈艳萍高考成绩为303分(文科),未达到专科一批录取分数线。陈艳萍父亲陈巨鹏(冠县冠洲福星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和舅舅张峰(时任烟庄乡党委副书记、乡长)请托时任冠县招生办主任冯秀振,帮助陈艳萍顶替他人上大学。7月26日,冯秀振与陈巨鹏商定以陈春秀(高考成绩为理科546分,高于当年专科一批录取分数线27分)作为冒名顶替对象,并安排县招生办工作人员王新英打印出陈春秀的准考证交给陈巨鹏。经咨询山东理工大学得知陈春秀录取通知书已发出后,陈巨鹏找到时任冠县邮政局副局长李成涛,谎称来拿女儿的录取通知书,持本人从县邮政局截取了陈春秀的录取通知书。
(二)关于伪造档案问题。陈巨鹏取得陈春秀录取通知书后,冯秀振利用县招生办统一发放考生档案的便利,将陈春秀档案交给陈巨鹏。为使档案相关信息与陈艳萍一致,张峰找到时任武训高级中学校长崔吉会,崔吉会安排副校长兼办公室主任李建民和学生处主任郭兰忠,在贴有陈艳萍照片的空白高中毕业生登记表上加盖了武训高级中学公章,张峰加盖了烟庄乡公章,伪造了姓名为陈春秀、照片及相关信息为陈艳萍的高中毕业生登记表,并替换到陈春秀的考生档案中。
(三)关于户籍问题。2004年8月,张峰以外甥女考上大学但户口丢失为由,找到时任冠县公安局烟庄派出所所长任书坤为陈艳萍出具虚户口迁移证明,任书坤违规安排户籍民警郭伟伪造了名为陈春秀、地址为烟庄乡东南庄村的《户口迁移证》。2007年7月陈艳萍大学毕业后,陈巨鹏再次找到任书坤请其帮助伪造新户籍,任书坤违反规定,以户口补录为名将有关材料上报时任县公安局分管副局长王俊朝签字同意后,伪造了名为陈春秀的新户籍。
(四)关于入学报到及资格审查问题。2004年8月31日,陈艳萍到山东理工大学经济学院报到,由于所持报到材料不全,张峰通过时任该校教务处处长助理杜言利协调,帮助陈艳萍办理了入学手续,经济学院未对其身份进行实质性审核。9月中旬,山东理工大学部署新生资格审查工作,经济学院安排该院学生科具体负责此项工作,但因该校新生资格审查程序设计不够严密,且相关人员未认真履职,未能发现陈艳萍冒名顶替陈春秀入学问题。
(五)关于参加工作问题。2007年10月,冠县统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村级助理员),时任冠县人事局人事争议仲裁办公室副主任冯桂秋把关不严,未发现陈艳萍相关信息不一致的问题,导致其通过审核参加此次招聘考试并被聘用。
(六)关于有关人员在陈春秀查证被冒名顶替中失职失责问题。2020年5月27日,陈春秀到冠县招生办查询本人高考信息,冠县招生办工作人员张洪春在其符合查询条件的情况下,仍要求其到村里开具介绍信,违反了《山东省人民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18〕146号,2018年8月下发)中关于“六个一律取消”的规定。5月28日,陈春秀到冠县公安局万善派出所要求查找冒名顶替者,派出所民警张建勋、郭东勇工作失职失责,未能及时查找、比对出冒名顶替人员,造成不良后果。
根据以上调查情况,依规依纪依法对有关人员处理如下:
1.陈艳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对其冒名顶替取得的学历山东理工大学已予以注销,解除其聘用合同,公安机关已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立案侦查并取强制措施。
2.陈巨鹏,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安机关已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立案侦查并取强制措施。
3.张峰,冠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四级调研员,时任冠县烟庄乡乡长、党委书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
4.冯秀振,冠县教育和体育局正科级干部、冠县一中校长,时任冠县招生办主任,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
5.任书坤,冠县公安局烟庄派出所原所长,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降低退休待遇。
6.郭伟,冠县公安局烟庄派出所户籍警,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应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因其没有担任党内职务,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7.崔吉会,冠县武训高中原校长,违反工作纪律,应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因其没有担任党内职务且已退休,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降低退休待遇。
8.李成涛,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聊城市分公司主任科员,时任冠县邮政局副局长,违反工作纪律,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9.杜言利,山东理工大学网络信息中心主任,时任该校教务处处长助理,违反工作纪律和廉洁纪律,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给予其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10.李文森,山东理工大学工程实训中心副主任,时任该校经济学院学生科科长,违反工作纪律,应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因其没有担任党内职务,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对陈艳萍冒名顶替、伪造档案、户籍等问题负有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的冠县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时任冠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杨一和,冠县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王俊朝等5人;对陈艳萍入学资格审查把关不严等问题负有领导责任的山东理工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时任该校经济学院党总支书记、院长)刘国华等5人;对陈艳萍招聘报考资料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负有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的冠县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时任冠县人事局人事争议仲裁办公室副主任)冯桂秋等4人;对在陈春秀查证被冒名顶替中失职失责的冠县招生办工作人员张洪春等5人,分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
二、关于东昌府区王丽丽被冒名顶替上中专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被顶替者王丽丽,女,汉族,18年7月生。1998年9月至2001年7月在聊城农业学校农经专业学习。曾于1996年使用“王丽”名字报考聊城农业学校畜牧兽医专业。顶替者陈伟,女,汉族,18年6月生,1996年10月至1999年7月在聊城农业学校计算机专业学习,2000年6月参加工作,2011年11月任东昌府区闫寺街道党工委委员,2016年12月任东昌府区柳园街道党工委委员。
(一)关于冒名录取问题。1996年5月,聊城农业学校招收有实践经验的学生,王丽丽以王丽的名字报名参加该校畜牧兽医专业实践生入学考试,考试总分为312分,未达到统招录取分数线。陈伟的父亲陈丙苓获悉后,请托时任聊城农业学校校长李广运帮助其运作陈伟上学之事,李广运利用职权将陈伟以王丽之名违规录取为聊城农业学校畜牧兽医专业学生,随计算机专业学习。为确保入学,陈丙苓还请托时任聊城农业学校副校长、党总支副书记冯明全帮助办理入学具体事宜。时任聊城农业学校副校长周广洪在履行新生入校“清”职责中,未严格审核陈伟的入学档案,未能发现陈伟以“王丽”的名义顶替入学。
(二)关于伪造户籍问题。1996年10月,陈丙苓请托聊城市公安局于集派出所时任所长杜青为其女儿出具虚户口迁移证明。杜青按照陈丙苓提供的信息,伪造了名为“王丽”的虚户口迁移证明。
(三)关于职务晋升问题。2011年,在档案审核中,区人社局档案室工作人员孙倩未发现陈伟档案中存在的信息前后不一致等问题,致使其档案问题未能及时处理。同年11月,在镇(街道)领导班子换届考察中,区委考察组组长吕国栋、副组长姜建生未认真履行审查职责,致使陈伟在档案存在严重问题的情况下,仍被提拔使用。根据以上调查情况,依规依纪依法对有关人员处理如下:1.陈伟,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已于2020年6月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公安机关已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立案侦查并取强制措施。2.陈丙苓,东昌府区柳园街道办事处陈庄居委会居民,党员,违反组织纪律,隐瞒入党前严重错误,予以除名;公安机关已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立案侦查并取强制措施。3.杜青,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办公室主任,时任于集派出所所长,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给予其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4.李广运,原聊城农业学校校长,1999年6月因贪污、受贿等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00年1月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不再追究有关责任。5.冯明全,原聊城农业学校党总支副书记、副校长,违反工作纪律,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6.周广洪,原聊城农业学校副校长,违反工作纪律,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对在陈伟职务晋升过程中档案审核把关不严及对王丽丽反映问题处理不及时等问题负有责任的东昌府区委组织部副部长(时任区委考察组组长)吕国栋等11人,分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除本次通报的这两起冒名顶替上学问题外,工作专班正对反映我省“242人冒名顶替取得学历”问题开展调查。现已初步查明,上述冒名顶替问题发生于1999年至2006年之间,主要有被冒名顶替者完全不知情被冒名顶替、被冒名顶替者主动放弃入学资格被冒名顶替、被冒名顶替者知情并与顶替者之间存在交易行为等情形。
冒名顶替上大学可能涉及的罪名包括: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受贿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伪造、变造、买卖居民、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山东顶替案出结果了,要如何严惩背后的大网?
2020年6月29日晚,山东官方发布通报,对于东家女陈春秀和王丽丽被冒名顶替上学,目前有16名相关人员被警方取强制措施与问责!这不仅仅是冒名顶替上大学,还有冒名顶替编制等等,背后的牵扯出来的一张大网必须加大力度严惩,除了冒名顶替者,背后的权力操控着涉及的公务员都责无旁贷!
其实被顶替入学并不只是这么一辆起。据报道近15年来,被媒体爆出并引发舆论关注的顶替入学就有二十余起,多么可怕的一个数字,不仅仅是发生在山东还有别的城市。冒名顶替发生之后个人的命运被强行改变,在别人不知情情况下截取通知书、买卖交易通知书、冒用学籍等,不仅仅伤害了被害者,还违反了法律。当然也存在有的考生因为各种原因不得已自动放弃领取录取通知书,间接也给了顶替者从中冒名的机会。?
山东聊城冠县陈春秀中,来自贫困农村家庭的陈春秀经历十多载寒窗奋,终于迎来高考。然而,她并没有等到自己的高考证书。无奈之下,心灰意冷的她不得不出去打工赚钱养活自己。18岁花样年纪本来该在学堂念书,然而因为低学历不得已去做各种工作。陈春秀为什么没等到通知书,真的是没考上吗?答案并不是的。顶替者陈艳萍的父亲陈巨鹏找到时招生办主任冯秀振,在他的安排下,陈艳萍顶替陈春秀去上了大学。
2020年5月,在陈春秀准备重新参加成人高考的时候才发现自己已经上过大学,并且已经毕业了!这个时候才知道,原来她的大学录取资格被其他人顶替了!当年她并没有落榜,不仅如此成绩还很好,但是她却被另外一名成绩很差的女孩子冒名顶替。更令人气愤的是,陈春秀通过媒体曝光之后,并没有等到一句道歉。
还好,联合调查组终于将顶替案件查清,这不仅仅是个例,这种发生在很多城市。改变的不只是一张文凭,是一个人的一生,就因为连封建时期都知道科举顶替之罪对那些学子是有多不公平。古代科举舞弊是要判处?流放?,更何况是今天。对于陈艳萍舅舅张峰,目前正接受纪委调查。?
顶替他人的王丽,单位已经为其缴纳了22年社保,是否也应取消呢?
对于顶替他人的王丽,确实应该加重处罚!
这样蓄意通过顶替他人信息让自己上学,获取不正当利益的人,应该加重处罚。在24年前,只要能够考上中专,大专,本科等学校,通过毕业分配进步机关事业单位等,就是国家干部身份,这样的事情当然是有很大的利益的,这个也是冒名顶替者想获得的巨大利益。
事实确实也是如此,莫名顶替者大学毕业以后,进入了工作,现在在聊城某街道办事处党委委员,负责组织工作(副科级)。而如果不是中专以上院校毕业的话,可能是很难进入工作的,而且中专以上院校毕业以后进入部门工作,就是国家干部身份,这样的起点也是比较高的了。
而被他人顶替的王丽丽,现在的情况如何呢?
现在的王丽丽显然人生不如顶替者过得好,王丽在被举报以后,还想着花钱私了,但是王丽丽坚决拒绝了。王丽丽后来告诉记者,1996年她以王丽这个名字报考了聊城农业学校(当时是中专),报考专业是畜牧兽医专业,因一直未收到录取通知书,误认为未被录取。
但是如果王丽丽上了农业中专,那么可能王丽丽的一生又要改变了,因为当时中专毕业基本上还是包分配的,起码王丽丽也能够获得国家干部的身份,可能人生会过得更加的好一些。
而现在做到了副科级的王丽已经被双开了。虽然这个冒名顶替者王丽也非常能干,现在已经在街道做到了党委委员,分管组织工作的副科级干部。但是这个成就的背后,是冒名顶替才获得的利益。
而如果当时王丽没有冒名顶替上中专的话,那么只能是从事工勤工作,可能很难获得更好的待遇。后来王丽丽被举报的时候,由于其是街道党委委员,就想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多次联系被顶替者想私下解决,但是遭到了王丽的拒绝。
而对于被顶替者王丽丽,也不能双开了之。还应该做如下处理。
1、公开向被顶替者王丽道歉。
2、赔偿。对于王丽被顶替一事,一定要做出巨额民事赔偿。冒名顶替上学是对别生利益的剥夺,理应给予被顶替者做出巨额赔偿。就算是一年补偿5万,那么24年,也应该是120万了。
3、追缴王丽丽23年社保待遇。但是对于其获得的23年社保,虽然也算是劳动所得,但是这些也是跟冒名顶替分不开的。因此,23年的社保利益可以予以追缴。
4、对于其通过冒名顶替获得的所有利益,按照道理都应该予以追缴。但是其获得的工资待遇,可能也算是劳动所得,可能已经很难追缴了。
大家对此有什么看法呢?
被冒名顶替上大学怎么赔偿
如果您被冒名顶替上大学,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途径来寻求赔偿:
1.向相关大学提出申诉:您可以向相关大学负责招生的部门或者学校领导提出申诉,并要求他们为您提供一个公正的处理结果。
2.寻求法律途径:如果以上方式无法解决问题,您可以考虑寻求法律途径,通过起诉冒名顶替者和相关大学索赔。
3.寻求媒体帮助:您也可以通过向媒体曝光此事来引起社会关注,并寻求媒体的支持和帮助。
需要注意的是,每个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规定不同,因此具体的赔偿方式和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详细和具有权威性的建议。
拓展:
山东冒名顶替上大学案
聊城市冠县陈春秀、东昌府区王丽丽被冒名顶替上学等问题进行了事实还原,对社会关注的问题予以回应。通报显示,受到处理的人员多达46人,其中两名顶替者陈艳萍、陈伟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取强制措施。
冒名顶替上大学这一揭示了中国教育体系中存在的问题,包括贿赂、腐败和利用关系等现象。中国取了严厉的措施打击这些行为,并对涉及者进行了审判和惩罚。例如,在某些情况下,涉案者可能会因此被开除学籍、受到行政处罚,甚至被定罪并被判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