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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中考高考,中考户籍生什么意思
tamoadmin 2024-07-16 人已围观
简介1.高考随户口还是学籍2.外地户口学生可以在本地参加高考吗3.中考是按学籍还是户口4.外地户口能在本地高考吗法律分析:重学籍淡户籍,可以加强学籍管理,放宽户籍限制。即非户籍地考生要在暂住地参加高考,必须在暂住地参加中考、取得高中学籍,并在该地读满三年高中,即可在暂住地参加高考。法律依据:《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第二条 第(一)项 改进招生分配方式。1.提高中西部地区和人口大省高考
1.高考随户口还是学籍
2.外地户口学生可以在本地参加高考吗
3.中考是按学籍还是户口
4.外地户口能在本地高考吗
法律分析:重学籍淡户籍,可以加强学籍管理,放宽户籍限制。即非户籍地考生要在暂住地参加高考,必须在暂住地参加中考、取得高中学籍,并在该地读满三年高中,即可在暂住地参加高考。
法律依据:《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第二条 第(一)项 改进招生分配方式。
1.提高中西部地区和人口大省高考录取率。综合考虑生源数量及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状况等因素,完善国家招生编制办法,督促高校严格执行招生。继续实施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在东部地区高校安排专门招生名额面向中西部地区招生。部属高校要公开招生名额分配原则和办法,合理确定分省招生,严格控制属地招生比例。2017年录取率最低省份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从2013年的6个百分点缩小至4个百分点以内。
2.增加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人数。继续实施国家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由重点高校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部属高校、省属重点高校要安排一定比例的名额招收边远、贫困、民族地区优秀农村学生。2017年贫困地区农村学生进入重点高校人数明显增加,形成保障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的长效机制。
3.完善中小学招生办法破解择校难题。推进九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具体办法,试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改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方式。实行优质普通高中和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和升学考试的政策措施。
高考随户口还是学籍
学生中考与户籍关系:
1、入学后,将获得全国统一的学籍,学籍管理实行全国联网。
2、一人一籍,籍随人走:从2015年起,严格执行考籍与学籍统一,也就是说,所有的中考生必须在学籍所在地参加中考。
3、户籍和学籍在当地市辖区内的考生;省外户籍有学籍的考生。社会考生在本县中招办直接报名。也就是说考高中都可以考,与户籍没关系。但以后参加高考就有关系了。
4、户籍关系不隶属于本市籍的初中毕业生:本省户籍的考生可以参加高一级学校录取,非本省户籍的考生也可参加本县高中录取但高中毕业时高考报考按高考报考规定执行。
5、在全国各地的中考制度是不同的,有些省只要是省内的户口都可以在任意市参加中考,有些省规定必须回到户口所在地参加中考,有些省只要在本市读初中就可以直接参加中考。
扩展资料学籍注册
1、学校按照户口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所划定的就近入学的学区范围及有关要求招收新生。
2、初中新生入学时,要将原小学的学生档案、户口及住房证上交该校审查,合格后学生凭盖有辖区教育行政部门学籍管理章和学校章的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到学校报到。
小学新生入学时,要将户口和住房证上交辖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合格后凭辖区教育行政部门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学校报道。
3、新生在规定时间报到后,即取得相应学校学籍。
4、非本学区的学生该校一律不予建立相应学校学籍。
5、新生自报到之日起,两周之内未到该校报到,学校可取消入学资格(特殊情况除外)。
6、学籍内容包括:加盖辖区教育局学籍章和相应中学学籍章的录取通知书,小学生毕业登记表,教育局统一制定的素质手册。
参考资料:
参考资料:
外地户口学生可以在本地参加高考吗
以户口为准。
考生高考优先考虑的还是户口,也就是以户口为准,一般按照有关教育部门的规定,都是先按照户籍所在地进行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
正常来说,考生要在自己户口所在的省市参加高考考试,本省市的考生先不说,对于外省市的考生而言,很不方便。但也有政策说明关于高考考生在非自己户口所在地的区域进行考试的相关内容,也就是异地高考。
学籍和户籍不一致参加高考
1、按照教育部的规定,高考报名录取一般按照户籍为原则进行,所以一般情况下,考生必须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参加高考。
2、但是如果父母工作需要或考生学籍原因,考生也可以在户口所在地本省内其他县市(学籍所在地)参加高考报名。
3、此外,符合条件的考生也可以在学籍所在地的省区参加异地高考。
目前,几乎所有省市都出台了新的规定,新的规定划定了允许在本地参加考试的学生资格:
1、有本地户口,且在本地就读2年以上;
2、无本地户口,但是在本地就读3年以上的学生。
3、如果没有本地户口,且不是高一就在这所学校读书,只能回原籍进行考试,高考排名与户口所在地为准。
法律依据:
《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
第三条 随迁子女可通过以下方式进入当地高中阶段学校就读:
(一)在我省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并取得当地学籍的随迁子女,可在当地参加中考,并参加当地高中阶段教育的招生录取。
(二)在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后,要求到父母务工所在地普通高中就读的随迁子女,参加户籍所在地中考并被当地普通高中录取后,按照湖南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办理转学手续,可转入同类普通高中同层次学校就读。
(三)要求到父母务工所在地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随迁子女,按教育部规定,实行注册入学制度,凭本人初中毕业证书在流入地中等职业学校直接办理学籍注册手续。
第四条 外省户籍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的条件:
(一)普通高中学生,须满足以下条件:
(1)自高中一年级起在流入地普通高中学校就读,取得就读学校学籍,并参加了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届、往届毕业生;
(2)高考报名时,须提交其父母在当地1年期以上的居住证(含就业状况信息、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等)以及本人的学籍证明材料。
(二)在流入地中等职业学校连续就读2年以上(含2年),并具有就读学校学籍的应届、往届毕业生可报考我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
第五条 本省户籍的随迁子女及在异地就读高中阶段教育的非随迁子女参加高考的,除按有关政策到规定地点报考外,既可在学籍所在地报考,也可在户籍所在地报考。其报考时,需提供相应的学籍或户籍证明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居所为住所;经常居所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所视为住所。
中考是按学籍还是户口
法律分析:孩子不是本地的户口在异地高考看情况定,如下:
1,要看当事人(孩子)的就读地,是否开通了异地高考政策;
2,如果所就读的省份/城市已经开通异地高考政策的,要看当事人及家长是否符合异地高考政策的要求;
3,如果以上的答案都是肯定的,就可以异地参加高考;
4,当事人及父母可以咨询就读地的教育部门,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法律依据:《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意见》 第三条 因地制宜制定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具体政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要根据城市功能定位、产业结构布局和城市承载能力,根据进城务工人员在当地的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和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年限,以及随迁子女在当地连续就学年限等情况,确定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具体条件,制定具体办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随迁子女升学考试的方案原则上应于2012年年底前出台。北京、上海等人口流入集中的地区要进一步摸清底数,掌握非本地户籍人口变动和随迁子女就学等情况,抓紧建立健全进城务工人员管理制度,制定出台有关随迁子女升学考试的方案。
外地户口能在本地高考吗
中考是看户籍还是学籍
中考升学默认是按学籍升学
1、入学后,将获得全国统一的学籍,学籍管理实行全国联网。
2、一人一籍,籍随人走:从2015年起,严格执行考籍与学籍统一,也就是说,所有的中考生必须在学籍所在地参加中考。
3、户籍和学籍在当地市辖区内的考生;省外户籍有学籍的考生。社会考生在本县中招办直接报名。也就是说考高中都可以考,与户籍没关系。但以后参加高考就有关系了。
4、户籍关系不隶属于本市籍的初中毕业生:本省户籍的考生可以参加高一级学校录取,非本省户籍的考生也可参加本县高中录取但高中毕业时高考报考按高考报考规定执行。
5、在全国各地的中考制度是不同的,有些省只要是省内的户口都可以在任意市参加中考,有些省规定必须回到户口所在地参加中考,有些省只要在本市读初中就可以直接参加中考。
什么是学籍
1、学籍是指一个学生属于某学校的一种法律上的身份或者资格,登记学生姓名的册子,专指作为某校学生的资格。9月1日起,全国已经初步建立了小中大学籍的信息管理系统。
2、学历,指曾在哪些学校肄业或毕业之后得到的一纸文凭,在实际生活和工作中,是指最后也是最高层次的一个学历证书,以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实施学历教育、由国家认可的文凭颁发权力的学校及其它教育机构所颁发的学历证书为凭证。
什么是户口
户口是住户和人口的总称,计家为户,计人为口。户口的载体为户籍(户口簿),是由公安机关户政管理机构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
法律依据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2017修订)》
第八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未请或者请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九条 学校应当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条 新生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等由学校规定。
新生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应向学校申请入学,经学校审查合格后,办理入学手续。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法律分析:目前很多城市都允许外地户籍的考生在本地参加高考,但是需符合当地异地高考政策的要求。
法律依据: 《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做好综合治理“高考移民”工作的通知》 第二条 落实综合治理“高考移民”的主要任务措施:
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责任,根据本省(区、市)实际情况制定监管实施方案。在每年全国统一高考报名前开展学籍核查和实际就读情况核查。在学期中,取定期不定期进校进班点名、重点学校抽查等方式,加强对行政区域内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等)学生学籍管理、学生实际就读情况等的监督检查,督促高中阶段学校强化内部管理,规范办学行为。重点发现和纠正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的现象,对违规招收的“在册不在校”“在校不在籍”的学生,要及时清退。要加强高中学生学籍信息管理和审核,所有入学、转学、退学等必须通过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办理,学籍主管部门在高考报名前要全面、准确向招生考试机构提供考生学籍和实际就读情况等信息。要科学合理制定中考报名政策,确保与本省(区、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高考政策和治理“高考移民”措施相衔接、相协调。
各地公安机关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结合深入推进户口登记管理清理整顿工作,进一步严格户口迁移办理程序。要加快建立户口迁移网上流转核验机制,实现户口准迁证、户口迁移证信息网上备案、流转和核验,防止随意更改迁移证件信息和迁入地“空降户”等问题发生。要加强跨省户口迁移监管,严格核查户口迁移事由是否正当合理,对其中拟投靠非直系亲属落户、迁入高中阶段学校集体户以及未满18周岁人员单独迁移等情况,拟迁入地和迁出地公安机关要加强沟通,共同做好核实工作,最大程度防止“高考移民”违规落户问题的发生。要全面实行户籍管理首接责任制和终身责任制,对在户口登记管理中不认真审核把关导致发生“高考移民”等违法违规落户问题的,要坚决依法依纪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