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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高考政策-浙江省高考政策2024年

tamoadmin 2024-08-09 人已围观

简介1.2023浙江省高考政策2.浙江高考政策3.浙江新高考政策4.浙江省高考平行志愿录取规则2023浙江省高考政策2023浙江省高考政策如下:1、烈士子女,录取时文化课加20分。2、对报考汉语言授课的普通高等学校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甘南藏族自治州、临夏回族自治州以及天祝藏族数袜自治县、张家川回族自治县、肃南裕固族自治县、肃北蒙古族自治县、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的聚居少数民族考生与长居汉考生,录取时文

1.2023浙江省高考政策

2.浙江高考政策

3.浙江新高考政策

4.浙江省高考平行志愿录取规则

2023浙江省高考政策

浙江省高考政策-浙江省高考政策2024年

2023浙江省高考政策如下:

1、烈士子女,录取时文化课加20分。

2、对报考汉语言授课的普通高等学校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甘南藏族自治州、临夏回族自治州以及天祝藏族数袜自治县、张家川回族自治县、肃南裕固族自治县、肃北蒙古族自治县、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的聚居少数民族考生与长居汉考生,录取时文化课加20分。

考生须具有实施加分政策区域内连续三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考生户籍所在地连续三年以上户籍,考生本人须具有户籍所在地高中连续三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录取时文化课加5分。

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缺肆,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

5、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文化课加20分。

下列情形优先录取:

1、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

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的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以优先录取。

2、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报考普通高校,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浙江高考政策

浙江高考政策如下:

1、高中学考按年级定时定科统一安排,同一年级统一科目统一时间开考,从2020年入学的高一学生(2023届)开始实施。

2、外语和选考科目成绩从2年有效改为当年有效,从2021年1月考试起(2021届)实施。

3、选考科目等级赋分的分差由3分改为1分,从2022年1月选考起(2022届)实施。

浙江省省《关于进一步做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一、高中学考按年级定时定科统一安排,同一年级统一科目统一时间开考,从2020年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实施。二、外语和选考科目成绩从2年有效改为当年有效,从2021年1月考试起实施。三、选考科目等级赋分的分差由3分改为1分,从2022年1月选考起实施。

浙江新高考政策

浙江高考改革方案细则

全面深化统一高考招生改革,进一步完善高职提前招生、单独考试招生和“三位一体”招生改革,加快建立多类型、多元化考试招生制度。

统一高考招生

实行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高中学考)相结合,考生自主确定选考科目,高校确定专业选考科目及其他选拔条件要求,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浙江省录取分为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普通类分提前录取和平行录取,提前录取实行传统志愿,平行录取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普通类考生分两段录取,分别按实考人数的60%和90%划定,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按照实考人数的20%划定,该分数线用于强基等提前录取或特殊类型招生。

普通类提前录取设5个院校志愿,不设院校服从志愿。普通类平行录取以“院校+专业(类)”为志愿单位,考生最多可报考80个志愿。

科目与分值。

必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3门。外语分为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

选考科目:考生根据本人兴趣特长和拟报考学校及专业的要求,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含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等7门设有加试题的高中学考科目中,选择3门作为高考选考科目。

语文、数学、外语每门满分150分,得分计入考生总成绩;选考科目按等级赋分,每门满分100分,以高中学考成绩合格为赋分前提,根据事先公布的比例确定等级,每个等级分差为3分,起点赋分40分。考生总成绩满分750分。

语文、数学成绩当次有效,外语和选考科目成绩2年有效。

浙江省高考平行志愿录取规则

浙江省高考平行志愿录取规则为志愿优先原则,评分机制原则,特殊情况录取原则。

1、志愿优先原则。

浙江省高考平行志愿录取是根据考生志愿优先原则进行的录取方式,在考生填报的多个平行志愿中,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和位次进行综合评价排位,然后按照排位依次录取,直至志愿填报结束或考生不再具备录取资格。

2、录取规则和评分机制。

根据浙江省的规定,平行志愿录取时,考生只能获得一次正式录取机会,即只有在按照综合成绩排位后,被录取到的志愿才生效,后续志愿则不再被考虑。考生所填报的每一所志愿学校都会根据其具体招生和录取规则进行评分,综合考虑考生的实际情况和志愿填报情况。

3、特殊情况和操作规定。

浙江省高考平行志愿录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和操作规定。例如,考生填报的第一批次的志愿学校在录取过程中,如果考生被其第一志愿录取,则不再参与第二批次的录取。同时,每一志愿学校也会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调档操作,根据录取情况和考生的志愿顺序进行调整。

浙江省多样化的录取政策:

1、特长录取政策。

除了综合成绩和位次,浙江省高考平行志愿录取还考虑了特长生的录取方式。根据考生是否具备特长,学校可以给予不同的录取权益和录取优惠政策。对于具备特长的考生,学校可能会给予相应的加分或降分录取政策,以鼓励和支持他们在特长领域的发展。

2、农村考生录取机会。

浙江省高考平行志愿录取还考虑了农村考生的录取机会。为了促进农村地区的教育公平,浙江省规定了一定的比例额度录取农村考生,确保他们在录取中获得公平的机会。这一政策可以帮助农村考生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和特点,获得更好的教育。

3、特殊类型考生录取政策。

浙江省还设立了特殊类型考生的录取政策。这包括了残疾考生、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参加兵役和服役期满的考生等。学校根据相关政策和规定,给予这些特殊类型考生一定的录取特权或加分,以确保他们能够平等、公平地获得教育机会。

文章标签: # 录取 # 考生 # 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