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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教育高考改革内容,职业教育高考改革
tamoadmin 2024-07-09 人已围观
简介1.高考改革对学生有何影响2.8000W人口的江苏高考制度面临改革,这是为什么?3.国家对职业教育有哪些支持条款?2022职教高考录取线为:325分。职教高考时什么意思:职教高考,也叫职业教育高考,是相对于普通高考,指职业教育的专门性高考,教育部逐步建立职教高考制度,使之成为高职考试招生主渠道。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两种不同教育类型,具有同等重要地位。职教高考不是高职院校招生时采取的技能型高考,而是
1.高考改革对学生有何影响
2.8000W人口的江苏高考制度面临改革,这是为什么?
3.国家对职业教育有哪些支持条款?
2022职教高考录取线为:325分。
职教高考时什么意思:
职教高考,也叫职业教育高考,是相对于普通高考,指职业教育的专门性高考,教育部逐步建立职教高考制度,使之成为高职考试招生主渠道。
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两种不同教育类型,具有同等重要地位。职教高考不是高职院校招生时采取的技能型高考,而是在技能型高考基础上的进一步改革,扩大招生高校范围,扩大招生学生对象。
职业教育高考和普通高考区别如下:
一、报考身份群体不同
职教高考的考生主要是以职业高中、中专技校等中等职业技术型学校的三年级学生或者往届毕业生为主。而普通高考的考生主要是普通高中的高三学生为主。
二、报考条件不同
职教高考报考需要考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计算机证或英语证书,或者是省教育考试院颁发的专业技能课程考试合格证书三证任意一个就可以了。而普通高考则不需要任何证书。
三、考试科目不同
职教高考的考试科目分别是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每科150分,总分450分。普通高考的考生科目是语数英+文科或语数英+理科。
高考改革对学生有何影响
职业教育改革,怎样落实?
编者按
去年,召开的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提出:“到2020年,形成适应发展需求、产教深度融合、中职高职衔接、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沟通,体现终身教育理念,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一年过去,有识之士仍在为这一事关职业教育发展大计的理念呼唤落实之举。今天,我们刊发部分专家、院校长们的意见,就是希望推动职业教育改革“踏石留印、抓铁留痕”地走向深入、走向落实。
落实生均经费加强绩效导向
苏志刚(宁波工程学院党委书记)
当前,我国职业教育发展迎来了最好时期,职业教育的改革也处于最迫切的时期。发展成绩很明显,但是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我们必须直面问题,以真勇气拿出真措施。其中,广大职业院校期待国家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日前,财政部、教育部下发了《关于建立完善以改革和绩效为导向的生均拨款制度,加快发展现代高等职业教育的意见》(财教〔2014〕352号),明确提出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和职业教育“分级管理、地方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地方是建立完善所属公办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的责任主体。
国家要在坚持政府投入作为主渠道同时,也要防止财政“大包大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多元投入,进一步完善多渠道筹措职业教育经费的机制,鼓励企业和社会力量采取直接投资或捐赠等形式参与举办职业教育,促进职业教育经费投入稳定增长。
另外,政府对职业院校的投入要进一步体现改革和绩效导向,要有利于引导和促进职业院校注重加强内涵建设、队伍建设,要向改革力度大、办学效益好、就业质量高、校企合作紧密的院校倾斜,引导职业院校合理定位,办出特色和水平。
此外,我们还需要拿出最大决心,立法确保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落到实处。同时,要脚踏实地为学生构建职业教育“立交桥”,满足学生成长成才需求,让学生有机会进行选择。
激发民办职教活力动力
曹勇安(齐齐哈尔工程学院院长)
去年召开的全国职教工作会议及出台的《决定》《规划》,令人心潮澎湃,夜不能寐。结合当前职业教育发展形势及办学实践,应有如下动作:
一、出台配套的法律法规,落实《决定》及《规划》中提出的“政府购买服务、助学贷款、基金奖励、捐资激励等制度,探索混合所有制、委托管理等改革”,支持民办院校参与公办院校办学。
二、变公办教育财政为公共教育财政,给予民办院校一定的生均经费补贴;引入第三方评价,逐步形成依据第三方评价、拨款数量与办学质量挂钩的拨款机制,推动公办、民办职业教育共同发展。
三、《规划》提出“对职业院校自办的、以服务学生实习实训为主要目的的企业或经营活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等优惠”。建议国家尽快出台更加刚性的相关政策,让这项规定落到实处。
四、落实《规划》,允许民办院校在教育部专业目录范围内,根据市场需要自主设置专业;扩大学生选专业和转专业的自主权;取消“三本”批次招生,将民办本科高校统一纳入到“二本”批次招生。
实质进展急需制度改革
崔岩(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
目前,引导普通本科高等学校转型面临着不可预计的阻力。相比之下,部分高水平的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在行业背景、专业特色、师资力量、实训条件等方面举办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具有鲜明的特质优势。由此,建议在国家力推普通本科转型发展的同时,借鉴以往高职教育发展所采用的“三改一补”的形式,支持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作为发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的补充力量,实现向技术应用本科及以上层次的“合理延伸”和“有机衔接”,使高等职业教育“层次”和“类型”的整体拓展和转型提升取得实质性进展和制度性突破。
在当下生源逐年减少、生源质量偏低、社会认可度不高等因素影响下,必须展开高职招生制度改革。
可以考虑:一,逐年逐步扩大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试点规模和范围,避免出现招生恶性竞争。二,停止本科院校安排专科层次高职教育招生计划。三,稳步推进高职院校综合评价注册入学试点工作。可选择部分高职院校和一些农林、水利、地矿等行业特色鲜明且社会急需的专业实施综合评价注册入学试点。最终逐步形成以高考录取为主、自主招生、注册入学等多种形式为补充的格局。
三个问题,三个突破
田秀萍(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当前,有三方面问题制约着职教成熟发展:
关键制度缺位。混合所有制办学和现代学徒制还需要系列化的配套政策和标准。目前,企业培训标准、国家职业培训标准、培训师标准、学生入学标准等还未落实,影响着职教改革的深入。
职教师资队伍水平不理想,尚不能适应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的需要,缺乏教师退出机制和中高职学校教师交流机制。
职业院校布局缺乏规划,专业设置缺乏特色,同质现象十分严重,造成恶性竞争和资源浪费,特别是生源大战给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
针对当下的问题,我有三点建议:
其一,国家应尽快出台职业教育基本现代化的标准和世界一流职业院校的标准,引导职业院校做好“十三五”发展规划,实现发展方式转变,在内涵建设上实现突破。
其二,建立严格的职业院校教师资格标准,改变碎片化的培训方式。可以借鉴德国等发达国家经验,所有专职教师需经过一年以上的师范大学系统培训和三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方能取得教师资格。
其三,组织制定职业教育企业标准和培训标准,完善职业院校章程,在法律框架内实现职业院校与企业的双主体办学,通过集团化办学实现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现代职教体系。
出实招,支持企业办学
丁跃华(全国有色金属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长)
国企办高职院校虽属公办,但没有生均拨款和事业拨款,又未享受民办学校收费及相关政策,未形成稳定、长效的投入机制,办学经费困难。在《决定》下发后,对国企办学将产生重大机遇。建议把握好这次重大机遇,使我国职业教育事业中最具有特色和符合国家期望的这部分力量能够得到生存和发展。国企主办的职业院校,在生均办学经费、项目经费等方面,应该享受政府主办职业院校同样的权利,以及通过政府购买方式为国企办学提供经费支持。
我国在产业结构和劳动力结构发生深刻变化的情况下,职业教育发展已落后于市场需要。但企业参与职教的积极性不高,既是因为企业认识不到位,也与目前的政策体系、法律法规不健全密切相关。我国《职业教育法》虽然规定企业参与办学可享受相关税收优惠,但具体的实施细则未能落到实处。我国应尽快修订相关法律,对企业参与办学可享受的财政支持、税收减免、信贷优惠以及在职教中的责任义务予以明确,引导支持企业与学校互惠互利,合作办学、合作就业。
8000W人口的江苏高考制度面临改革,这是为什么?
高考改革是为了实现三方面目标:
一是有利于高校选拔人才;
二是有利于促进教育公平;
三是有利于带动我国基础教育的改革,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整个高考改革方案就是围绕这三个目标设计的。
高考改革的影响主要有三方面。
第一,考试方式、科目和内容的变化更加尊重学生的选择权。比如在试点省份,学生可以从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中四选三。
第二,高考改革将加大大学的招生自主权。大学可以探索建立考生综合评价机制,积极尝试自主录取、定向录取、破格录取等多元化的录取方式。
第三,高考改革将带动中小学教育改革。比如,“考哪门学哪门”的模式行不通了,中小学要积极尝试选课制、分层教学、分组教学、走班教学等模式。过去一些学校在这方面有所探索,今后可能成为常态。
国家对职业教育有哪些支持条款?
8000W人口的江苏高考制度面临改革,这是为什么?下面,一起来看一下吧!
高考综合改革的背景和要求是什么?考试招生制度是国家基本教育制度。全国统一高考恢复40多年来,随着我国政治、经济、教育体制改革的深化,高考招生制度不断完善,初步形成了比较完整的高考招生体系,为学生成长、国家选拔、社会公平做出了历史性贡献,成功走出了有中国特色、基本符合中国国情的人才选拔道路。这一制度总体上符合国情,权威性和公平性得到社会的普遍认可,但也存在一些需要研究和解决的问题和不足。
8000W人口的江苏高考制度面临改革,这是为什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作出了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全面部署。2014年9月,印发《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上海和浙江被确定为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新一轮高考综合改革正式启动。2017年,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和海南省启动了第二次高考综合改革试点。2018年,河北、辽宁、江苏、福建省、湖北、湖南、广东省、重庆市进行了第三次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意见》出台后,省委、省政府将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全面部署为促进教育公平、深化教育改革的重要起点。在省委、省政府的强烈领导下,省教育厅组织专业力量认真学习《实施意见》精神,积极借鉴一、二次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成功经验,充分考虑我省现行高考模式、基础教育发展水平、高等教育、学科专业安排等因素,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根据地方制造案制定高考综合改革方案。
8000W人口的江苏高考制度面临改革,特点是什么?第一,遵循国家要求。贯穿中央政府对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顶层设计的要求,制定《实施方案》的全过程,确保我省的改革方案符合国家的改革精神和任务要求。二是符合江苏实际。这次高考综合改革在贯彻国家总体要求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坚持问题导向,把握改革重点,总结我省考试招生工作经验,实现了新方案与现行方案的顺利对接。注重整体合作。以高考综合改革为突破口,对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普通高校学业水平考试制度、综合素质评价制度、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制度等进行了总体设计,突出了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形成了贯穿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的全方位、多层次综合改革。
国家对职业教育的政策支持
2017 年1月《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进一步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大力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加快培养经济社会发展急需人才。
2017 年 12 月《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优化职业教育布局。拓宽企业参与途径。鼓励企业以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依法参与举办职业教育、高等教育。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推进职业学校股份制、混合所有制改革,允许企业以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依法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2018 年 2月《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从合作形式、合作内容、政策支持等方面对校企合作进一步作出规定。
2018 年 4月《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明确“职业技能培训”的现实意义;将职业院校学生“试创业”实践活动纳入政策支持范围;开展职业训练院试点工作。
2018 年8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提出实施语言能力、艺术等非学历职业教育培训的机构可以直接申请法人登记。
2018 年 12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对纳税人在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时产生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 3600 元定额扣除。
2019 年 1月《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实施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院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启动“1+X 证书制度”改革,实现“育训结合、书证结合””,培养社会急需的高质量人才。
2019 年 2月《中国教育现代化 2035》,推进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有机衔接、深度融合;建设中国特色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协调发展;提升职业教育的服务能力等
2019 年2月《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年)》,深化产教融合完善职业教育体系;健全行业制度标准;建立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发展现代农业职业教育等。
2019 年3月,总理政府工作报告,解决高技能人才短缺的战略之举。改革完善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办法,励更多应届高中毕业生和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等报考,今年大规模扩招 100 万人。设立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支持企业和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
2019 年5月《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一2021 年)》,2019-2021 年共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 5000 万人次以上,其中 2019 年培训 1500 万人次以
上;到 2021 年底技能劳动者占就业人员总量的比例达到 25%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2019 年 10月《关于教育支持社会服务产业发展提高紧缺人才培养培训质量的意见》,鼓励院校广泛开展职业培训,开展 1+X 证书制度试点,打造“双师型”教师队伍。
2019 年 12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落实职业教育“由政府举办为主向政府统筹管理、社会多元办学的格局转变”的要求,支持举办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学校,确定产教融合型企业制度并明确了条件和优惠政策。
2020 年9月《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一2023 年)》,明确了办好新时代职业教育的施工图,宣告职业教育大改革大发展的格局基本形成,职业教育由此进入爬坡过坎、提质培优的历史关键期。
2021 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对职业学校营利性上给予更多空间,鼓励多种方式参与或举办实施职业教育的民办学校:规范职业院校的招生、培训、教材等。
中央发文支持职业教育:地方政府可适当补助非营利性民办职校
中共中央办公厅、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意见》中明确了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方向,其中包括:推动形成同市场需求相适应、同产业结构相匹配的现代职业教育结构和区域布局;构建央地互动、区域联动,政府、行业、企业、学校协同的发展机制。
同时,中央鼓励、支持省(自治区、直辖市)和重点行业结合自身特点和优势,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上先行先试、率先突破、示范引领。
建立部省协同推进机制,成立政府、企业、学校等多方参与的理事会
《意见》提到,将探索省域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新模式。围绕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等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国家主导推动、地方创新实施,选择有迫切需要、条件基础和改革探索意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部省协同推进机制。
新模式下,地方要在职业学校关键能力建设、产教融合、职普融通、投入机制、制度创新、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改革突破,制定支持职业教育的金融、财政、土地、信用、就业和收入分配等激励政策的具体举措,形成有利于职业教育发展的制度环境和生态,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新经验新范式。
同时,要打造市域产教联合体。省级政府以产业园区为基础,打造兼具人才培养、创新创业、促进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功能的市域产教联合体。
《意见》提出,要成立政府、企业、学校、科研机构等多方参与的理事会,实行实体化运作,集聚资金、技术、人才、政策等要素,有效推动各类主体深度参与职业学校专业规划、人才培养规格确定、课程开发、师资队伍建设,共商培养方案、共组教学团队、共建教学资源,共同实施学业考核评价,推进教学改革,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
各地还应搭建人才供需信息平台,推行产业规划和人才需求发布制度,引导职业学校紧贴市场和就业形势,完善职业教育专业动态调整机制,促进专业布局与当地产业结构紧密对接;建设共性技术服务平台,打通科研开发、技术创新、成果转移链条,为园区企业提供技术咨询与服务,促进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产品升级。
鼓励学校、企业以“校中厂”“厂中校”的方式共建一批实践中心
为提升职业学校关键办学能力,《意见》建议,优先在现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专业领域,组织知名专家、业界精英和优秀教师,打造一批核心课程、优质教材、教师团队、实践项目,及时把新方法、新技术、新工艺、新标准引入教育教学实践。
同时,要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建设开放型区域产教融合实践中心。对标产业发展前沿,建设集实践教学、社会培训、真实生产和技术服务功能为一体的开放型区域产教融合实践中心。
比如,以政府主导、多渠道筹措资金的方式,新建一批公共实践中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金融支持等方式,推动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园区提高生产实践资源整合能力,支持一批企业实践中心;鼓励学校、企业以“校中厂”“厂中校”的方式共建一批实践中心,服务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实训,企业员工培训、产品中试、工艺改进、技术研发等。
《意见》要求各地拓宽学生成长成才通道,支持优质中等职业学校与高等职业学校联合开展五年一贯制办学,开展中等职业教育与职业本科教育衔接培养。
用人单位不得设置妨碍职校毕业生平等就业、公平竞争的条件
为保障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意见》提出要建立组织协调机制。完善职业教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建设集聚教育、科技、产业、经济和社会领域知名专家学者和经营管理者的咨询组织,承担职业教育政策咨询、标准研制、项目论证等工作。
同时,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将发展职业教育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促进就业创业和推动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调整、技术优化升级等整体部署、统筹实施,并作为考核下一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重要内容。
《意见》要求各地探索地方政府和社会力量支持职业教育发展投入新机制,吸引社会资本、产业资金投入,按照公益性原则,支持职业教育重大建设和改革项目。将符合条件的职业教育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预算内投资等的支持范围。鼓励金融机构提供金融服务支持发展职业教育。
此外,还应探索建立基于专业大类的职业教育差异化生均拨款制度。地方政府可以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生均经费等相关经费标准和支持政策,对非营利性民办职业学校给予适当补助。完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办法,建立符合中等职业学校多样化发展要求的成本分担机制。
《意见》强调,用人单位不得设置妨碍职业学校毕业生平等就业、公平竞争的报考、录用、聘用条件。支持地方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高生产服务一线技术技能人才工资收入水平。
职业教育的春天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