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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录取细则,高考录取细则是什么

tamoadmin 2024-07-08 人已围观

简介1.大连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2.暨南大学外招生和内招生有什么区别?3.五邑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4.2023年上海成人高考加分免试政策细则?5.大学定向录取是什么意思6.辽宁新高考方案细则一、报名 1.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 2. 所有报考普通高等学校(含省内和省外所有院校)艺术类专业的我省考生均须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或其设立的报名点报名,填写

1.大连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2.暨南大学外招生和内招生有什么区别?

3.五邑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4.2023年上海成人高考加分免试政策细则?

5.大学定向录取是什么意思

6.辽宁新高考方案细则

高考录取细则,高考录取细则是什么

一、报名

 1.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

 2. 所有报考普通高等学校(含省内和省外所有院校)艺术类专业的我省考生均须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或其设立的报名点报名,填写《河南省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基本信息采集表》,领取《河南省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省统考准考证》。应届高中毕业生也可凭身份证、户口簿、会考证在高中学籍所在地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或其设立的报名点报名,各报名点接收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必须与会考考籍库名单一致。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应届毕业生凭身份证、户口簿、入学新生录取名册,可在毕业学校所在县(市、区)报名。往届高中毕业生和同等学力者必须回户籍所在县(市、区)报名。往届毕业生凭身份证、户口簿、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证报名,同等学力者凭身份证、户口簿、同等学力证明(由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招办审核)报名。

 考生报名时需按规定缴纳报名考试费、电子信息采集费。考生必须由本人如实填写《河南省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基本信息采集表》中个人信息内容,因填报错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我省艺术类省统考分为美术类、音乐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服装模特类、艺术模特类、空乘类、影视表演类、编导制作类、书法类等九个类别,考生至少选报其中一类,可以多选。

 二、专业考试

 4.报考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的河南考生均须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以下简称“省统考”),省统考合格者方可按艺术类考生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

 所有在豫招生院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及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均须使用省统考成绩,学校不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其他本科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原则上使用我省统考成绩,如有我省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类别和有特殊要求需要校考的,学校向我办提出书面申请,经我省同意校考的院校可进行专业校考。教育部明确的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和8所参照院校的所有艺术类本科专业可进行校考,也可使用我省统考成绩。

 5.所有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和在河南设点组织校考的院校,均要向我办重新申请,提出书面申请的最迟时间为2008年1月10日之前。经我办批准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后方可接受我省考生参加校考或在我省设立校考考点。未经我办同意组织校考的,其校考成绩我办不予认可。拟采用我省统考成绩的高校须在报送招生来源计划时明确选择艺术专业统考类别,以便向考生公布。

 6.省统考成绩可用于使用省统考成绩的所有学校,校考成绩只能用于本校。同一学校同一专业不可既用校考成绩又用省统考成绩。

 7.我省艺术类省统考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根据考生成绩和招生计划统一划定专业合格控制线。

 8.美术类省统考科目为:素描、速写、色彩,每科满分为100分,总分300分。美术类专业测试考点设在各省辖市,考试时间为2008年1月14日。

 9.音乐类省统考科目为:专业主科(声乐、器乐、舞蹈,考生任选其一)、视唱、音乐基础知识和听音记谱,各科满分分别为100分、40分、20分、10分。专业主科和视唱为个体测试科目,由省招办统一组织测试,分批集中在河南省招生考试学术交流中心(登封市崇高路8号)进行。音乐基础知识和听音记谱为笔试科目,两科合为一张试卷,实行分卷考试。笔试考点设在各省辖市,时间安排在3月1日。个体测试时间安排在2008年3月份,具体的分批时间考生应在考前到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服务大厅或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上查询。

 10.播音与主持艺术类省统考科目为:文学作品朗读、新闻播音、主持人话题或即兴评述、回答考官问题四科。将从考生的普通话语音、吐字发音、语言表达与思维反应和形象仪表4个方面评分,每项满分100分,总分400分。考试地点设在河南大学明伦校区(开封市明伦街85号),考试时间从1月27日开始分批进行。具体的分批情况考生应在考前到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服务大厅或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上查询,按规定的时间到考试地点参加专业考试。

 11.书法类省统考科目为:古代碑帖临摹(楷书、隶书)、书法创作(自选书体)、古印临刻与印稿设计(汉印),每科满分100分。专业测试考点设在河南大学明伦校区(开封市明伦街85号),考试时间为2008年1月26日。

 12.服装模特类和艺术模特类省统考科目为:形体测量、形体观察、行走表现、口试、才艺表演(舞蹈、健美操、艺术体操中任选一项)。评分从形体观测、行走、才艺、口试四个方面评分,每项100分,总分400分。考试地点设在中原工学院北校区(郑州市中原中路41号),考试时间从1月17日开始分批进行。具体的分批情况考生应在考前到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服务大厅或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上查询,按规定的时间到考试地点参加专业考试。

 13.空乘类省统考科目为:形体测量、形体观察、行走表现、口试(英文口试)、才艺表演(舞蹈、器乐、声乐、小品中任选一项)。评分从形体观测、行走、才艺、口试四个方面评分,每项100分,总分400分。考试地点设在中原工学院北校区(郑州市中原中路41号),考试时间从1月17日开始分批进行。具体的分批情况考生应在考前到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服务大厅或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上查询,按规定的时间到考试地点参加专业考试。

 14.影视表演类省统考科目为:朗诵、声乐、形体、表演。评分主要从形象气质、形体、语音、表演、声乐等方面评定,总分200分。考试地点设在中原工学院广播影视学院(郑州市文化路北段79号),考试时间从1月27日开始分批进行,具体的分批情况考生应在考前到所在县区招生考试服务大厅或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上查询,按规定的时间到考试地点参加专业考试。

 15.编导制作类(含编导、电视节目制作、摄影摄像艺术)省统考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面试:即兴评述。笔试:①材料作文(根据给定素材,编写故事情节),②影视作品分析(看片分析),③文学常识。面试评分主要从普通话水平、主题立意把握、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知识面等方面进行评定,总分50分。笔试评分主要从对作品主题分析能力、结构把握能力、艺术分析能力、思维构思及编创能力和考生的写作能力等方面进行评定,总分150分。考试地点设在中原工学院广播影视学院(郑州市文化路北段79号),考试时间从 1月16日开始分批进行。具体的分批情况考生应在考前到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服务大厅或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上查询,按规定的时间到考试地点参加专业考试。

 16.考生凭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招办核发的《河南省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省统考准考证》及本人身份证参加我省艺术类省统考和经省招办同意的院校组织的校考。两证不全或与报名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17.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和8所参照院校及经我省同意校考的院校,在接受考生校考报名时,要认真核对考生的《2008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省统考准考证》,登录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核对有关艺术类考生基本信息,无误后方可允许其参加校考。凡未办理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报名手续和领取《河南省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省统考准考证》的考生,院校不得接受其参加校考。

 18. 经批准在我省设立校考考点的院校,按照教育部规定校考原则上应安排在2月7日以后、3月20以前,在我办指定的考点内进行。高校可登陆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核对参加艺术类省统考专业测试考生有关信息。学校在组织校考时应向考生说明必须参加我省艺术类省统考,且省统考成绩合格者方能按艺术类考生报名参加全国文化课统考和按艺术类考生参加录取。在我省设立的校考考点内只允许接受我省考生参加校考测试。

 19.经同意进行校考的院校,应于考试前将专业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评分办法等书面材料寄送我办,并通过本校招生简章向社会公布。各院校校考应在4月15日前将校考合格考生的专业成绩和《专业合格证》寄发给考生本人。

 20. 经同意进行校考的院校若在我省设置考点,应书面向我办申报考试时间、地点、考试科目和组织管理方式(传真:略)。考试期间,接受我办的指导和监督。

 21.按照教育部要求,凡在校考中被认定违规的考生,院校应于4月15日前书面向我办通报,由我办取消其当年艺术类专业报考资格,并将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院校应以公函形式报送违纪考生情况,内容包括:院校名称、专业、考试地点、时间、考生姓名、性别、考生号(14位,前四位是0841)、考生身份证号、毕业中学、违规事实等。

 22.我省统一划定艺术类省统考专业合格控制线。达到省统考合格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我办将及时在河南招生办公室网站集中公示,不再单独发放合格证。

 三、报送录取规则和专业成绩

 23.我省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实行网上报送录取规则和校考成绩,网上报送系统网址(略),用户名和密码随我办网上报送计划文件一同发给学校。用户名和密码应妥善保管并注意保密。

 24.学校报送艺术类录取规则和校考成绩应在向我省网上报送艺术类生源计划之后再行报送,以便系统能够对专业信息进行自动校验。

 25.所有在我省有艺术类招生计划的院校均需按照网上报送系统中《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要求的内容报送录取规则,准确填写后传报。

 26.我省统一规范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为四种模式,即在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均合格的前提下:(1)按专业分排序从高到低录取;(2)按文化分排序从高到低录取;(3)按照文化分和专业分各占一定比例之和排序从高到低录取;⑷按音乐专业主课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院校可根据不同专业需要,从中选择一种,同一专业只能选择一种。

 有特殊要求的院校应在报送的录取规则中明确地用简明数学公式表明要求,经我办同意后再向社会公布、实施。

 27. 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8所参照院校和经同意校考的院校应按照省招办提供的用户名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上网登录河南省招办网上报送系统,提交校考合格考生数据,通过其他方式报送的专业成绩,一律不予接收。校考院校根据各专业的特点和要求确定专业合格名单,合格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的4倍。

 28.艺术类校考成绩报送的内容请按照《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考生信息数据库结构》(附件)规定的格式采集,内容不得多项或少项。因教育部文件规定的专业合格考生信息备案数据库结构不含专业方向,如同一专业分不同专业方向,考生信息将无法区分。为确保考生成绩的准确性和有效性,我省在教育部的信息库基础上增加了专业代号、专业方向两项内容(见附1),该内容必须与院校向省招办报送计划的相关内容一致。为确保一致性,院校应先报送招生计划,在此基础上报送专业成绩。如院校同一专业区分不同专业方向,应按专业方向分别报送专业招生计划和考生专业成绩。不同专业方向无论是否使用同一专业成绩,每个专业方向均应报送相应的合格考生成绩。无对应专业成绩的考生,考生将无法填报志愿。请各院校务必按照省招办规定内容建立数据库,如院校不涉及同一专业不同专业方向的问题,可只填写专业代号、专业名称等信息,专业方向信息保留字段,内容可为空白。

 因没有按时报送考生校考成绩或信息漏报、错报等而影响考生录取的,遗留问题由学校负责处理。

 29.为确保上报数据完全准确,系统将采取“信息零错误”接收方式,即当上报数据通过系统校验完全无误后,方能接收,如存在任何一处错误,则全部数据都无法接收。院校在上报传送数据时应根据系统提示的错误信息及时进行修改校正。

 30.所有艺术类考生均应有考生号(KSH),考生号是网上录取系统中考生身份的重要标识,如上报专业成绩数据库中考生号缺失或错误,网上报送系统对考生身份的校验将不予通过。为确保院校报送的考生信息和省招办报名信息一致,省招办将为院校提供2008年河南省艺术类考生信息供院校下载核对,下载地址(略)

 31.我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网上报送系统自2008年5月10日开通, 5月30日关闭,请有关院校务必在此期间按规定办法及时登录和报送相关数据信息。

 32.网上报送系统开通期间,信息提交后如需要修改,可把修改后正确的信息(应包括全部考生)重新提交,系统将自动以院校最后一次提交的信息作为最终有效信息。

 33.网上报送工作结束后,院校根据系统提供的打印程序打印一份录取规则(A4纸),加盖学校公章,寄送我办备案。

 34.5月下旬,我办将通过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公示所有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考生名单。

 四、文化考试

 35.艺术类考生的文化课统考报名和考试与普通类考生相同。2008年我省仍实行“3+文综/理综”高考科目设置方案。“3”为语文、数学(分文科数学、理科数学)、外语,为每个考生必考科目。文综/理综分别为文科综合(包括政治、历史、地理三门课程)和理科综合(包括物理、化学、生物三门课程),由考生根据本人情况选考其一。语文、数学、外语每门150分,文综/理综各为300分,总分750分。数学成绩计入总分。

 36.报考艺术类专业(含本省和外省院校)的我省考生,由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招办根据省招办提供的专业合格考生库接受其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考生的文化课考试由省招办统一组织,统一编排考场,考点设在考生户籍或应届高中毕业学籍所在县(市、区)。

 37.省招办于6月30日前将第一志愿报考外省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考生的文化课成绩通过网上报送系统通知学校。凡未按时向省招办报送专业合格考生成绩的院校,省招办将不予提供考生的文化成绩。

 五、填报志愿

 38.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生填报志愿按照2008年年度招生规定执行。

 39.未达到艺术类省统考合格控制线的考生,不得填报艺术类专业志愿。省统考合格的考生可填报所有使用省统考成绩的院校志愿,统考和校考同时合格的考生还可填报校考合格的院校志愿。

 40.艺术类考生可以兼报普通类的专业志愿,须另外填写普通高等学校志愿卡。

 六、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与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4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按教育部《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要求执行,由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没有单位的由考生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由户口所在县(市)招办统一组织,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同时进行。

 七、录取

 42.录取工作由省招办统一组织,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43.我省按照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上线的原则,依据各校向省招办报送的录取规则,按考生志愿和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原则上1∶1.2以内)分专业向院校提供考生电子档案,由院校择优录取。

 44.对生源不足、完不成招生计划的院校,省招办将面向社会公布专业缺额计划数,公开征求志愿。征求志愿投档后仍完不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在专业成绩标准不变的情况下,可适当降低文化分数线,降分幅度原则上不超过20分。

 45.录取新生的文化分数线,除教育部规定的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和8所参照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自行划定外,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专科专业及其他高校所有艺术类专业,考生文化成绩必须达到省招办划定的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

 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和8所参照院校应在7月5日前将确定的本科文化分数线书面通知省招办,否则,省招办将无法投档。

 46.艺术类考生兼报普通类专业志愿者,如所报艺术类专业志愿不能录取,而文化课成绩又达到普通类录取分数线时,可按所报普通类专业志愿随批投档,由学校审核录取到普通类专业。

 八、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47.艺术类招生工作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招办和各招生院校要加强对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针对艺术类专业招生的特点,加大管理工作力度,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制,保证新生的入学质量和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学校招生章程要与教育部和我省招生文件精神相一致,不一致时,将按教育部和我省招生文件办理,遗留问题由学校负责处理。经同意组织校考的院校,要精心组织,科学安排,加强和规范考场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健全监督机制,严查各类违纪舞弊行为。各市、县招办和招生院校要广泛宣传艺术类专业招生规定和办法,做好每一具体环节的工作。要严格招生考试纪律,严肃查处违纪舞弊事件,对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九、我省招办****:

 通信地址:郑州市熊儿河路1号 河南省招生办公室 普招处

 邮政编码:450046

大连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2012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细则》中有规定啊

文理科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文化总分高低,文化总分仍相同时再按单科顺序及分数高低依次投档。单科顺序排列:一类考试科目文科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自选模块;理科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自选模块。二类考试科目排序,剔除自选模块,其他科目排列与一类相同。三类考试科目文科为语文、数学、外语、技术;理科为数学、语文、外语、技术。

艺术类美术、音乐、舞蹈、影视表演、时装表演、播音主持类综合分相同时,则按先专业分、后考生总分<文化分加政策加分>高低依次投档;编导、摄制类总分<文化分加政策加分>相同时,则按先专业分、后文化分高低依次投档。

体育类考生综合分相同时,则按专业分高低进行排序。

高职单考单招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文化总分高低,文化总分仍相同时再按单科顺序及分数高低依次投档。单科排列顺序为专业理论、语文、数学(化学)、外语。

同一学校名次相同的考生全部投档。

暨南大学外招生和内招生有什么区别?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大连大学

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大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学府大街10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公办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形式:全日制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根据教育部等主管机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确定招生计划。学校本科预留计划不超过1%,按照教育部、辽宁省相关文件精神及使用程序执行。学校招生计划要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语种限制:日语专业只招英语、日语语种的考生,英语、翻译、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旅游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

三、招生专业设置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习年限

授予学位门类

学费(元/年/生)

备注

1

020301K

金融学

四年

3-6

经济学

4200

2

020401

国际经济与贸易

四年

3-6

经济学

4100

3

030101K

法学

四年

3-6

法学

4000

4

040107

小学教育

四年

3-6

教育学

3500

师范类

5

040201

体育教育

四年

3-6

教育学

4000

师范类

6

040202K

运动训练

四年

3-6

教育学

10000

7

040206T

运动康复

四年

3-6

理学

4200

8

0501

中国语言文学类(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

四年

3-6

文学

3400

9

050201

英语

四年

3-6

文学

4500

10

050207

日语

四年

3-6

文学

4500

11

050261

翻译

四年

3-6

文学

4800

12

060101

历史学

四年

3-6

历史学

3400

13

070101

数学与应用数学

四年

3-6

理学

4100

14

070201

物理学

四年

3-6

理学

3500

师范类

15

070301

化学

四年

3-6

理学

4000

16

071002

生物技术

四年

3-6

理学

4100

17

080202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四年

3-6

工学

4100

18

080203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四年

3-6

工学

4200

19

080205

工业设计

四年

3-6

工学

4600

20

080207

车辆工程

四年

3-6

工学

4200

21

080407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四年

3-6

工学

4200

22

080701

电子信息工程

四年

3-6

工学

4600

23

080801

自动化

四年

3-6

工学

4100

24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四年

3-6

工学

4600

25

080902

软件工程

四年

3-6

工学

4800

26

081001

土木工程

四年

3-6

工学

4100

27

081002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四年

3-6

工学

4100

28

081301

化学工程与工艺

四年

3-6

工学

4000

29

081302

制药工程

四年

3-6

工学

4200

30

082502

环境工程

四年

3-6

工学

4200

31

082801

建筑学

五年

5-7

工学

4600

32

083001

生物工程

四年

3-6

工学

4100

33

100201K

临床医学

五年

5-7

医学

4600

34

100301K

口腔医学

五年

5-7

医学

4600

35

100801

中药学

四年

3-6

理学

4600

36

101001

医学检验技术

四年

3-6

理学

4600

37

101101

护理学

四年

3-6

理学

4600

38

120103

工程管理

四年

3-6

工学

4200

39

1202

工商管理类(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

四年

3-6

管理学

4100

40

120203KH

会计学

四年

4-7

管理学

25000(国内)

中外合作办学

41

120901K

旅游管理

四年

3-6

管理学

4000

42

120901KH

旅游管理

四年

4-7

管理学

25000(国内)

中外合作办学

43

120902

酒店管理

四年

3-6

管理学

4200

44

130201

音乐表演

四年

3-6

艺术学

9000

45

130206

舞蹈编导

四年

3-6

艺术学

9000

46

130401

美术学

四年

3-6

艺术学

5000

师范类

47

130502

视觉传达设计

四年

3-6

艺术学

9000

48

130503

环境设计

四年

3-6

艺术学

9000

49

130505

服装与服饰设计

四年

3-6

艺术学

9000

四、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大连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按照《大连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授予大连大学学士学位。

五、收费情况说明

1.学费和宿费收取标准:学费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宿费标准1200元/生·学年。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根据学生实际在校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资助措施: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①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②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③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人;二等2750元/人);④大连市政府奖学金(6000元/人);⑤校内奖学金及其他专项奖助学金;⑥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⑦校内勤工助学岗位;⑧临时性困难补助;⑨学费减免。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说明

1. 在本校同批次录取。

2.学生在结束国内阶段学习后,符合申请签证条件并经考试合格者,自愿申请办理赴国外学习。

3.大连大学与澳大利亚南十字星大学合作举办会计学和旅游管理2个本科教育项目,2013年通过教育部评估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复核。采用3+1办学形式,即:前三年在国内读书,最后一年在国外读书,通过双方大学毕业和学位审核后,可分别获得大连大学毕业证书、管理学学士学位证书及澳大利亚南十字星大学商学士学位证书。若学生在最后一年不出国,可在大连大学继续完成其本科学习,通过毕业和学位审核只获得大连大学毕业证书及管理学学士学位证书。

七、录取办法

1.投档比例:各省投档比例原则上为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该意见后选择填报专业志愿。

3.录取原则:

对于各省(内蒙古自治区除外)已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按照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当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可将考生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所有专业录满为止。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高考投档成绩相同条件下,文史类考生优先录取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分高者;理工类考生优先录取顺序为数学、语文、外语分高者;不分文理科类考生按照各省有关招生录取文件规定执行,各省文件没有明确规定的,优先录取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分高者。

内蒙古自治区进档考生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安排专业。

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旅游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招填报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志愿的考生。

4.对于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录取时按照高考投档成绩录取。

5.汉语言文学和汉语国际教育2个专业按照中国语言文学类招生,工商管理、市场营销和会计学3个专业按照工商管理类招生。中国语言文学类、工商管理类学生入学后,在第二学期进行专业修读志愿申报。学院依据学生意愿、学习成绩、综合表现和学校相关规定在大类内确定专业,学生从第三学期开始专业学习。

6. 特殊类型招生提示:

我校艺术类专业使用考生所在省份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相应的统考(联考)成绩。录取办法如下:

(1)音乐表演、舞蹈编导专业:以综合分投档的省份,按照综合分排序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他省份,投档考生按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以综合分投档的省份,按照综合分排序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他省份,按照专业成绩乘以2.5加上文化成绩(含高考加分)所得的综合分排序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体育教育专业

以综合分投档的省份,按照综合分排序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他省份,投档考生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含高考加分)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运动训练专业

①文化考试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180分,专业成绩录取控制线不低于40分。在此基础上由我校根据实际情况综合确定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和体育专业成绩录取控制线。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资格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降低30分录取;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资格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降低50分录取。

②在达到我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课考试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考试成绩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综合分=(文化考试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依据上线考生填报的志愿梯次顺序,分项目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艺术、体育类专业进行录取时,在录取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含高考加分)较高者(若高考文化成绩相同,优先录取顺序为语文、数学成绩较高者)。

八、****

1.联系电话:0411-87403633

0411-87403115(中外合作办学)

2.邮政编码:116622

3.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学府大街10号

4.学校网址:

(中外合作办学)

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可登陆我校招生网详细了解招生政策。

五邑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暨南大学外招生和内招生的唯一区别是内招生可以转迁户口到校,可以领取国家奖学金,外招生是不能享受。

内招生转专业需要绩点达到专业前10%还有其他条件。

划外招生是指在普通高校录取(录取本科生)工作中,会有一部分招生名额不在统招范围内,而作为考生个人填报择优录取计划来录取没有资格或不愿参与国家组织的统招工作。

计划内就是国家统一招生,由国家按照报考人数和学校招收人数来划定,毕业证书国家教育大网上可以查得到,计划内招生就是学生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统一入取,包括普通高校招生和成人教育招生。

扩展资料

录取细则:

1、按加分后的投档成绩投档。投档成绩原则上以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依据教育部有关加分政策计算的为准,且考生的实际高考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省(区、市)的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

2、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安排专业。安排专业时,按分数(高考文化课分数)优先,参考专业志愿顺序,不设专业级差的原则进行安排。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等享受加分的考生报考我校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

3、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时,依据各省的排名方法和顺序录取。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按高分到低分顺序,调剂到未满额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退档。

4、创新班、本硕博联读班,在各学习阶段,将根据学生的学业、表现、健康和志愿等综合状况进行适当分流或淘汰,不符合要求者将分流至相应专业的普通班学习,具体培养及管理办法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志愿填报方式与普通专业相同。

5、报考建筑学专业的考生,将根据实际高考文化成绩进行专业预录,入校加试素描后根据素描成绩进行正式专业录取。素描成绩不合格者将参照我校当年各专业录取分数线及考生高考志愿,依据高考文化课成绩酌情确定录取专业。

6、艺术类考生,必须参加统一高考。在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公布的艺术类第一批(重点线)录取控制线或省外线(解释权归各省招生办公室)的基础上,或者我校公布的分数线上。

百度百科-计划外招生

百度百科-计划内招生

百度百科-暨南大学

2023年上海成人高考加分免试政策细则?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十章 招生工作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五邑大学夏季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规、和广东省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五邑大学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1349

第五条 学校地址: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东成村22号,邮政编码:529020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本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成绩合格,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结)业要求者,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颁发证书学校名称:五邑大学,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退学学生,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开具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总体领导下,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五邑大学招生办公室为学校负责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日常管理机构及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招生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在广东省,学校录取批次为本科批次。其他省份的录取批次具体参照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目录。

第十五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本科招生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考生专业服从调剂而需要增加计划等问题。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五邑大学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在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确保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按照文科类、理科类、艺术类(含美术类、舞蹈类)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本校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第十九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本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本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文科类、理科类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即按考生所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依据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排名方法按顺序录取。在无排位或排位分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总分相同时,按照普通高考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类为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类为数学、语文、外语、理科综合。

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二十一条 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或服从调剂但是不符合计划有空额专业相关要求的,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二条 艺术类专业招生按照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第二十三条 凡以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术科统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美术、舞蹈)专业,专业录取时,在思想政治品德及体检合格、文化课与术科统考成绩均达到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对应批次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以术科统考成绩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若术科统考分相同,文化分高者优先录取;若文化分仍相同时,依据各省排名方法按顺序录取,对于无排位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普通高考语文、英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文科数学/理科数学科目成绩依次排序。

第二十四条 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在各省份执行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布的加分项目及分值。加分分值适用于投档及专业分档。符合国家和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优录条件考生,本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考生学业水平成绩的要求,按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相关专业说明及要求

(一)凡以分专业模块培养的专业按《五邑大学交通工程等专业分专业模块培养管理办法》执行,具体分专业模块培养的专业以当年招生专业目录公布为准。

(二)建筑学、工业设计专业录取要求有绘画基础,入学后加试素描。

(三)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

第二十六条 录取时对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有要求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执行。

在广东省,(一)报考本校普通本科层次文科类、理科类专业,文科类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物理、化学、生物学3门科目的考试,理科类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科目的考试,各门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须有2门科目成绩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二)报考本校艺术类(含美术类、舞蹈类)专业,参加高考文科类文化课考试的考生必须参加物理、化学、生物学3门科目普通高中学考,参加高考理科类文化课考试的考生必须参加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科目的普通高中学考,且至少须有2门科目成绩达到D级及以上等级。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七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残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予以正常录取。

本校招生专业对考生身体素质的具体要求详见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学籍。

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二十九条 经本校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三十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一条 本校收费标准按《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36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广东省普通高校学分制收费的管理办法》(粤发改价格〔2016〕366号)公布的标准执行。

学费:文史、财经、管理专业 5050元/生·学年;

理工、外语专业 5710元/生·学年;

艺术专业(非理论类) 10000元/生·学年。

住宿费:1700-1800元/生·学年(具体按照不同住宿条件确定)。

以上收费标准若有更改,以政府有关部门最新核定为准。

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二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一)设立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先报到注册,入学后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对应资助。

(二)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奖学金标准为8000元/年·人,国家励志奖学金标准为5000元/年·人;国家助学金根据学生家庭困难情况标准分别为2300-4000元/年·人不等。

(三)学生学费资助。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新生助学金根据新生学费最高补助6000元;广东户籍建档立卡学生享受减免学费政策。

(四)优秀学生奖学金设一等、二等、三等奖,奖金分别为2500-600元/年·人不等;设优秀学生干部、个人单项优秀奖学金。

(五)设有伍舜德精神奖学金、叶家康奖学金、香港台山商会助学金等社会类奖助学项目,奖助金额10000-800元/年·人不等。

(六)为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组织开展勤工助学活动。

第十章 招生工作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三条 招生咨询及****

咨询电话:0750-3296265、3296263

传 真:0750-3296267

电子邮箱:wyuzsb@126.com

学校网址:招生网址:第三十四条 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负责监察、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关申诉。

联系人:赵老师

监督电话:0750-3296260

传 真:0750-3681733

电子邮箱:jjjc@wyu.cn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经五邑大学2020年1月18日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议通过,适用于五邑大学2020年夏季普通高考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由五邑大学授权五邑大学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为准。

大学定向录取是什么意思

成考快速报名和免费咨询:

猎考网分享:“2023年上海成人高考加分免试政策细则”,考生可以查看下面政策自己是否符合,报考时可以提交相关文件即可。

加分投档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在总分上加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1. 加50分或30分:

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可在总分上增加50分投档(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为30分),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2. 加20分:

可在总分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1)获得市(区)级以上(含市、区级)人民政府,各部委及省政府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2)获得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

(3)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5)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6)边疆、山区、牧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位于地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7)年满25周岁以上的考生(1998年12月31日前出生)。

3. 加10分:

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可在总分上增加1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免试入学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经本人申请,招生学校同意,省招办审核,可免试入学。

1.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和“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者,经本人申请,招生学校同意,省招办审核,可免试入学。

2.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经本人申请,招生学校同意,省招办审核,可免试入学。

3.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者,经招生学校同意,省招办审核,可免试入学接受专升本教育。

照顾录取办理程序:

1.出具证明:

凡属照顾录取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军队内荣立三等功以上者,由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市局级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出具证明,并交验原始证件。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由区、县侨务办公室出具证明;台湾省籍考生由市台胞联谊会出具证明;少数民族考生由区、县民族事务部门出具证明;烈士配偶、烈士子女由区、县民政部门出具证明。

2.政策加分办理程序:

符合上述照顾政策的考生,必须在现场确认时将原始证件或证明交报考第一志愿的招生院校核验,并填写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下发的相关《上海市成人高校招生照顾政策加分申请表》,由招生院校进行审核。规定时间内,招生院校会将免试入学和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名单、有关表格和电子版本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高招办。

以上是“2023年上海成人高考加分免试政策细则”全部内容,

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style="font-size: 18px;font-weight: bold;border-left: 4px solid #a10d00;margin: 10px 0px 15px 0px;padding: 10px 0 10px 20px;background: #f1dada;">辽宁新高考方案细则

大学定向录取是指高中毕业生在高考前完成与高校签订的“定向承诺协议”,承诺在就业、务农、自主创业等方面回到所选择的高校毕业后,或在同时具有执行期限的条件下,履行在毕业后工作时间、工作单位、工作地点等方面的约定,从而获得优先录取资格的录取政策。这种录取方式具有相对其他录取方式更加确定和稳定的优势。

作为一种高校生源保障机制,大学定向录取能够从学校和地方资源状况出发,针对性地供给某些特殊专业人才,对于提高高校人才培养的有效性和关键性特色意义重大。同时也可以促进高校落实社会责任,拓宽想要上大学但成绩不突出高中生的大学入学途径,为高校使用人才起到积极的作用。

大学定向录取政策是一种在保证竞争性的前提下对特定人群的照顾,因此在报名、考试、复试、面试等环节上一般与其他录取方式不会有太大区别,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1. 必须先与高校签订“定向承诺协议”。

2. 必须体检合格。

3. 通过普通高考填报所选择的高校或是该高校招生单位的规定。

4. 符合高校录取标准和条件。

在校内定向招生的细则和政策是不同的,因此考生需要提前查看高校招生信息,保证自己的报考符合当地政策,同时还需注意到签订协议后的约定时间等操作细节问题。

总体而言,大学定向录取政策对于某些特殊专业的特殊人才有较大优势,对于高中生来说,是一种非常实际并且能够优化未来职业发展的好办法。因此,对于符合条件、具备专业才能的同学,可选择大学定向录取通道。

1.实行“3+1+2”高考新模式。2.确定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核体系。3.实行高职院校招生考试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为考生提供多样化入学形式。4.确定辽宁省分类考试的目标。5.保留学生参加统一高考进入高职院校的通道。 扩展资料 辽宁高考:1.实行“3+1+2”高考新模式。2.确定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核体系。3.实行高职院校招生考试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为考生提供多样化入学形式。4.确定辽宁省分类考试的目标。5.保留学生参加统一高考进入高职院校的通道。目标有1.据国家部署,明确考试招生改革各项任务、时间,出台相关配套改革措施。2.到2020年基本建立具我省教育特点的'现代教育考试招生制度,实行符合教育规律、顺应时代和社会要求、多元录取、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的招生模式与机制,促进科学选才及教育公平的总目标。

文章标签: # 专业 # 招生 # 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