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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湖南高考加分政策,2014湖南高考试卷

tamoadmin 2024-07-01 人已围观

简介1.高考什么加分2.少数民族加分政策网络资料: 高考加分政策是高考中的特长生加分政策,是为了弥补高校招生制度的某些缺陷而制定的。参加高考的学生拥有体育、文艺等方面的专长,又经过了专业部门的测试,在考试成绩之外给予一定的加分,是在目前应试教育体制下,鼓励学生注重全面素质提高的一项措施。 由于存在一定的不公平性,引起社会的议论,有没有取消的必要?高考加分政策-加分条件 根据规定,应届高中毕业考生获

1.高考什么加分

2.少数民族加分政策

2014湖南高考加分政策,2014湖南高考试卷

网络资料:

高考加分政策是高考中的特长生加分政策,是为了弥补高校招生制度的某些缺陷而制定的。参加高考的学生拥有体育、文艺等方面的专长,又经过了专业部门的测试,在考试成绩之外给予一定的加分,是在目前应试教育体制下,鼓励学生注重全面素质提高的一项措施。 由于存在一定的不公平性,引起社会的议论,有没有取消的必要?

高考加分政策-加分条件

根据规定,应届高中毕业考生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者;高中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高中阶段获 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或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高中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6名者(须出具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高中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且在报考当年通过省级招生委员会会同体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测试并被认定的考生。上述七类考生由省级招生委员会决定,可在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分数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增加的分值不得超过20分。

有三类考生,由省级招生委员会决定,可在高等学校调档分数线下适当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三类考生分别是: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烈士子女。

此外,还有其他可加分和优先录取的相关规定,如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考加分政策-加分档次

教育部出台的2009年高考加分政策,有“增加20分投档”、“增加10分投档”和“优先录取”3种加分形式。

增加20分投档

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有下面几类: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受到省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者;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或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考生;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称号的考生和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全国运动会、全国中学生运动会、世界中学生体育比赛选拔赛获前六名以及参加上述比赛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的考生均须经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全省统一认定。

增加10分投档

考生包括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及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籍考生以及烈士子女。

优先录取

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以及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的子女报考高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享受优先录取。

加分政策还对退役军人的加分投档作了明确规定:自谋职业的退役军人,可以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以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20分投档。

高考加分政策-奥赛加分讨论

某省19名高考生被保送名校,其中绝大多数人曾获得奥赛奖项,让众多考生和家长很是羡慕。

奥赛成为保送名校的“敲门砖”,已是众所周知的事实。然而,奥赛近年来屡遭专家炮轰。2009年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办法规定,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包括: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中获一、二、三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省级赛区、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省级赛区、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省级赛区、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获得一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均被列入选拔保送生的条件。

著名数学家杨乐说,现在的数学奥赛更多的采用应试的方式,十分不利于孩子数学素养的培养。他指出,很多参加奥赛的学生是通过层层考试选拔出来的,这些被选拔出来的孩子再用削减其他课程的方式进行集中训练,这种集中辅导并不是启发式的,而更多的是对解题技巧的训练,应试的色彩十分明显。

福建省人大代表不久前也提出了“关于‘奥赛’、‘创新大赛’、‘省优秀学生’与高校招生加分脱钩的建议”,认为应取消高考奥赛加分。但由于遭到部分奥赛获奖学生家长的抵制,取消和降低奥赛加分的政策最终没能得到执行。

高考加分政策-部分省份政策

随着舆论监督力度的加大,以及广大考生对高考公平的呼唤,全国不少省份对高考加分政策有了调整。

首先是对一些比赛不规范、证书有水分的加分项目进行了调整。

例如,北京市规定,今后本市认定的高考持有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的测试项目,将被限定为15项。它们分别为:足球、篮球、排球、棒球、垒球、手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田径、游泳、武术、跆拳道、健美操、定向越野。此政策的最大变化在于,航海模型、航空航天模型、汽车模型、无线电测向、业余电台(简称“三模两电”)和类项目的体育特长生认定资格将被逐步取消。

上海市则规定文艺特长生加分分值减少,一些竞赛项目加分分值也由20分减为10分。

在2008年的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加分表“文艺特长生”一栏中,获得全国及上海市文艺竞赛个人一等奖或前三名(需赛前经市教委认定加分项目)和获得上海市学生艺术团(重点团)优秀团员称号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原来可以加20分;今年降到了10分。上海市学生艺术团(一般团)优秀团员的加分也从2008年的10分降到了今年的5分。

其次,对以“权”换“分”的“重灾区”项目进行了调整。

例如,重庆市2009年的高考加分政策就明确规定,继续保留获市级优秀学生称号和高中阶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并获得市人民政府及以上表彰奖励者加20分的政策,取消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加分规定。

而奥赛等加分“重要武器”的力量将逐渐被削弱,例如重庆方面就规定从2009年起,高中五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获得者加分政策不变,但省赛区一等奖获得者调整为报考在渝高校加20分。从2011年起,省赛区一等奖获得者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高考加分政策-腐败通道

由于加分制度设计本身不够严密,由于对权力的制约监督形同虚设,由于运作过程的不透明不公开,致使高考加分政策在一些地方严重异化,成了一部分人以权谋私的工具。长期以来,中国二级运动员审批都是由地市级体育行政部门执行,一些人千方百计拉关系、走后门,弄虚作假,蒙混过关。湖南省体育局在清理督查中发现,个别“国家二级运动员”百米跑的成绩,竟然比国家规定多了七八秒,甚至不如一个普通小学生,令人啼笑皆非。

一些获取运动员技术等级的高考生,家里或多或少都有“关系”和“背景”,其父母不是党政机关干部,就是财大气粗的“大款”。这些体育竞赛的“优胜者”们,靠的并不是体育实力而是家长们的关系和金钱,这种明目张胆的公开事件说明,如果不能全面堵住政策漏洞,不把权钱交易从高考领域中完全驱除,高考公平就难以保证。

为了人才的公平选拔和培养,我们应该重新审视现行的高考加分制度。要通过规范程序、强化监督、公开透明、严惩违规等途径,完善高考加分制度,不给者以可乘之机,使这一制度带给考生真正的公平和公正。

高考加分政策-热议

观点之一:加分政策本身就体现不公平

1.加分政策是在又一次强化起点的不公。

2.加分政策不看家庭背景不表示就公平。

3.不要在考试之外制造不公平的加分。

观点之二:加分过程就埋下特权的种子

高考是“一分定生死”,在这种近乎残酷的竞争中,能穿上一件“加分”的马甲,意味着什么乃是不言而喻。而对于每一分都要靠自已去搏的“裸考”学生而言,则如同在枪林弹雨中光着膀子与穿着铠甲的对手角逐,要想胜出又有多么艰难。虽然加分的理由冠冕堂皇,但是却无法改变最基本的事实:加分就其本质而言,就是赋予一些人“特权”,人为制造个人命运的巨大落差。而事实也一次次证明,有些高考加分,在一些地方已完全异化为权势家庭的“寻租”。

观点之三:取消高考加分政策应当缓行

任何政策都是有一定惯性的,过去的政策影响的是现在,而现在的政策影响的是将来,所以取消高考奥赛加分,最好不要骤然行事,而必须顾及政策的惯性。 这也是家长们反对取消奥赛加分政策的关键所在,所以,取消奥赛加分,请给学生和家长们预留一定的缓冲时间。

观点之四:调整加分政策应该从长计议

高考分数就是一根坚不可摧的硬杠杠。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是公平的,是有说服力的,是让人口服心服的。作为高考加分政策制定者的教育管理部门,既然高考加分政策在执行中出现了这么多的不正常现象,就要与时俱进,深入调查,汇总各省的做法,看看能不能从完善政策上下功夫解决问题

高考什么加分

2023湖南高考加分政策是:

一、适用于向全国在湘招生高校投档时的政策是:

1、可以加20分的情况是:

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2、可以加10分的情况是: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3、可以加5分的情况是: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

4、可以加15分的情况是

少数民族自治州、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

二、仅适用于向湖南所属高校投档时使用的政策是:

1、可以加10分的情况:

少数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

2、可以加5分的情况:

6个少数民族人口过半县的少数民族考生。

3、可以加3分的情况:

少数民族自治州、自治县和6个少数民族人口过半县以及少数民族乡的汉族考生。

湖南高考加分政策申请办法:

1、需要本人申报、有关部门审核及网上公示。

以上所有高考优惠加分必须经过本人申报、有关部门审核、省市校三级网上公示后,方能予以认可。

2、须按有关规定公示到考生所在班级。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还须按有关规定公示到考生所在班级。未经公示的考生及其加分项目、分值不得计入投档成绩并使用。

3、高考民族优惠加分资格审核按规定执行。

高考民族优惠加分资格审核按照湖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公安厅、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享受民族优惠政策考生资格审核办法〉的通知》规定执行。

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数民族考生加15分,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加10分,少数民族人口过半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加5分,民族自治地方和少数民族人口过半县以及民族乡的汉族考生加3分,散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

少数民族加分政策

高考加分政策如下:

1、烈士子女:

对于烈士子女,各省都有明确的加分政策。一般来说,烈士子女可以加10分或20分,具体加分数值根据当地政策而定。

2、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对于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一些省份提供加分政策。例如,山东省规定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以加10分,但具体加分数值因省份而异。

3、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这些退役军人在一些省份也可以获得高考加分。例如,广东省规定,获得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以加20分。

4、归侨、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这些考生在一些省份也可以扮消获得高考加分。例如,福建省规定,归侨、华侨子女、返敏台湾省籍考生可以加5分。

5、少数民族考生:

对于少数民族考生,一些省份提供加分政策。例如,河南省规定,少数民族考生可以加10分,但具体加分数值因省份而异。

6、国家级运功动员、参加重大国家比赛 :

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六名、经全省统一认定的高水平运动员,在高考成绩上可以加分,但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受到省级以上表彰:

受到省级以上表彰的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和思想品德突出事迹先进个人等,在高考成绩上可以加分。

8、“两基”政策:

在国家提倡的地方实施“两基”(即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达标县(市、区)的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注册在校三年并修满学业且毕业时仍符合相关规定的毕业生,可以在高考成绩上享受加分政策。

9、参加全国级竞赛:

参加全国性语文、数学、外语等竞赛获得全国前三名或省一等奖以上的学生,可以享受高考成绩加分政策。

高考加分地域主要在哪些地区:

1、少数民族聚居地区:

在一些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如广西、云南、贵州、青海、甘肃等,对少数民族考生可以享受高考加分政策。

2、贫困地区:

在一些贫困地区,如新疆、西藏、宁夏、青海等,对当地考生可以享受高考加分政策。

3、革命老区:

在一些革命老区,如江西、福建、安徽等,对当地考生可以享受高考加分政策。

4、少数民族自治州:

在一些少数民族自治州,如湖南、湖北、四川等,对当地考生可以享受高考加分政策。

少数民族加分政策是只能选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烈士儿女、获公安部表彰的一级或二级英模儿女、驻艰苦边远四类以上地域部队现役军人儿女照料12分,因公牺牲的军人或人民警察儿女照料10分;驻艰苦边远三类地域部队现役军人儿女、驻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的现役军人儿女照料9分,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或人民警察儿女.荣立个人一等功的现役军人或人民警察儿女。驻艰苦边远二类地域部队现役军人儿女照料6分。

荣立个人二等功的现役军人或人民警察儿女照料3分。对见义勇为人员、见义勇为人员儿女的加分照料。获省政府或国家相关部委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见义勇为人员儿女照料12分;获州市政府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见义勇为人员儿女照料9分,获县市区政府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见义勇为人员儿女照料6分。对少数民族的加分照料户籍在民族自治县、其它县市区的民族乡并在当地初中就读的少数民族照料6分。对农业人口独生儿女的加分照料,云南省内农业人口独生儿女照料6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十条 国家根据各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帮助各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教育事业。

国家扶持边远贫困地区发展教育事业。

国家扶持和发展残疾人教育事业。

第十二条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基本教育教学语言文字,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教育教学。

民族自治地方以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从实际出发,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本民族或者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实施双语教育。

国家采取措施,为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实施双语教育提供条件和支持。

文章标签: # 政策 # 高考 # 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