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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新课标改革_高考新课改的具体内容

tamoadmin 2024-05-28 人已围观

简介1.高中新课程改革方案的各省份高考改革方案的不同点2.北京的高考改革会影响到全国卷吗?都是新课标体系下的考试,北京是否会起到导向性作用?比如英语的难度降低?3.高中新课程改革方案的教育部指导意见为高考改革明确方向4.高中新课程改革方案的各省份高考改革方案的共同点重庆是新高考,重庆新高考改革从2018年入学高一新生开始,2021年已经进行了首届新高考,采取3+1+2高考模式,不分文理科,考生可以自己

1.高中新课程改革方案的各省份高考改革方案的不同点

2.北京的高考改革会影响到全国卷吗?都是新课标体系下的考试,北京是否会起到导向性作用?比如英语的难度降低?

3.高中新课程改革方案的教育部指导意见为高考改革明确方向

4.高中新课程改革方案的各省份高考改革方案的共同点

高考新课标改革_高考新课改的具体内容

重庆是新高考,重庆新高考改革从2018年入学高一新生开始,2021年已经进行了首届新高考,采取3+1+2高考模式,不分文理科,考生可以自己选科,给了考生给多的选择,有利于更好地选拔人才。

重庆统考考试科目及分值为:

语文满分150分,数学(分文、理)满分150分、外语满分150分(含听力30分,笔试120分)、综合(分文、理)满分300分,合计总分满分为750分。

2023年具体科目考试时间安排为:

语文(7月7日9:00至11:30)、数学(7月7日15:00至17:00)、综合(7月8日9:00至11:30)、外语(7月8日15:00至17:00)(外语听力测试在笔试开始前进行)。

重庆高考其他注意事项:

1、考试前要准备考试材料,尤其是考生身份证、准考证等,在考试时务必携带,以免影响正常考试。

2、根据考试大纲要求,考生在考试中不得使用抄袭、翻译、记笔记等禁止活动。

3、考试中不允许交头接耳、抄袭等,一经发现,将取消考试资格。

新课标卷简介及使用情况:

1、新课标卷简介:

从2013年开始,新课标全国卷分为Ⅰ卷、Ⅱ卷。从2016年开始,新课标全国卷分为Ⅰ卷、Ⅱ卷、Ⅲ卷。

并且从2016年开始,全国Ⅰ、Ⅱ、Ⅲ卷分别改称为全国乙、甲、丙卷。小语种(日语/俄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高考统一使用全国卷,各省均无自主命题权,且不分甲、乙、丙卷。

2020年开始,因部分原课标全国卷地区高考改革,新推出新高考全国卷Ⅰ、Ⅱ卷。

2、新课标卷使用情况:

全国甲卷(新课标Ⅱ卷)2021年起使用省区: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黑龙江、吉林、内蒙古。

全国乙卷(新课标Ⅰ卷)2021年起使用省区:山西、河南、安徽、江西、浙江(英语听力部分)。

全国丙卷(新课标Ⅲ卷)2021年起使用省区:云南、贵州、四川、西藏、广西。

高中新课程改革方案的各省份高考改革方案的不同点

新课标和新高考有什么区别介绍如下:

5年高考3年模拟分为A版和B版(B版有当年的高考题),大纲版和课标版。高中湖北、四川、重庆、贵州、河北、云南、内蒙古部分学生和广西、青海所有学生使用大纲版,其他地区均使用课标版。

课标版和新高考版的不同

针对性不同:河南专用只针对河南学生针对性更强更利于河南本地考生提高成绩;新课标专用适用于所有新课标地区针对性较弱,难度与训练度是大众化。课程标准:是国家课程的基本纲领性文件,是国家对基础教育课程的基本规范和质量要求。

部编版和人教版有哪些区别

一.部编版

部编本教材由教育部组织编写,2016年,在几个省市试用;2017年,全国大部分地区统一使用部编本教材语文 中国历史 道德与法治;2018年,全国统一使用部编本教材。2019年,小学、初中全年级统一使用部编本教材。

二.人教版

人教大纲版是2001年课改以前的人教版教科书的名称,也有的地方称为老人教版,是为区别课改后的课标版的教科书。包括各科目的教科书。新人教版(又称部编版,统编版)是2011年后人教新课标改版,主体编排是一样的,内容有改动。

三.部编版和人教版的区别

1.关于认字与写字的要求

新的部编教材和原来的人教版相比,更加注重基础的掌握与积累。其中对小学生而言最重要的认字和写字要求,新编的部编版教材就对孩子就提出了更高与更细致的要求。

2.课文语言表述

全新的不编教材不光从基础要求上有所增加,还将以前课文原文出现的问题进行了细致入微的修改。让文章表述语言应用更加得体规范。

3.课后作业要求

最新的部编版教材对孩子的课后作业要求有了更加细致明确的指导,将原来操作性不强的要求全部转化为明确的指示,更符合儿童的发展要求。

4.纠正了原来教材中不合理的语言表述

应当说新教材还是注意“接地气”的。本次教材编写,将这些年一线教学所出现的某些通病,也努力通过教材的编写去纠偏。

北京的高考改革会影响到全国卷吗?都是新课标体系下的考试,北京是否会起到导向性作用?比如英语的难度降低?

(一)山东省、江苏省、浙江省的考试科目有自己的特点

山东省自2007年高考开始,增加了一项基本能力测试,内容涉及高中课程的技术、体育与健康、艺术、综合实践等,以及运用所学知识解决生活和社会实际问题的能力。试卷分必做和选做两部分,必做题考查必修内容,选做题考查选修内容。2014年,山东省高考取消基本能力测试,回归各省普遍采用的“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模式。但因为2014年及以后入学的山东高中学生将不分文理,山东省的高考模式即将再次更新。

江苏省2008年高考开始采用“3+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的模式,与其他省份相比较为复杂。其中的“3”指语文、数学、外语统考科目(语文、数学每科160分,外语120分,总分440分。包括语文、数学各设附加题40分),“学业水平测试”科目包括选修测试科目两科与必修测试科目5科。

浙江省2009年高考则实行在全科会考基础上的分类测试、分批选拔、综合评价、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选拔模式。第一层次招生院校、专业为全国重点本科院校(包括教育部直属高校、“211工程”高校等),统考科目在“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的基础上,加试自选模块;第二层次为普通本科院校、专业,统考科目维持了传统的“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第三层次为高职高专院校,统考科目只测试“语文+数学+外语+技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考生自主选择报名和参加考试的相应类别,分批填报志愿,分批录取。

(二)各地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和对其成绩的运用方式不同

山东、安徽、天津等省市实施全部科目考试,考试科目覆盖了语文、数学、外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与通用技术等11个科目,基本上都采用A、B、C、D等级制的方式来呈现考生的成绩;其成绩作为高校招生录取时的参考依据。其中,安徽省2009年高考还明确要求应届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C等级或补测合格,方能被二本及以上院校录取。大多数省份都鼓励高校在高考分数相同的考生中,优先录取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A等级多的考生,而海南、江苏等省的学业水平考试则实施部分科目测试。海南省的学业水平考试称之为基础会考,考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学科,实行文理科“反向考试”。文史类、艺术类的考生须参加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学科的基础会考;理工类、体育类的考生须参加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学科的基础会考。其成绩折算为10%的分数(满分40分)计入高考总分。

江苏省高考的“3+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的模式,“学业水平测试”科目中包括: 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含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7科,其中选修测试科目两科(文科必测历史、理科必测物理,再从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中选择一科),剩余的5科为必修测试科目。对第一次参加必修科目测试且技术科目测试合格的考生,每1门必修科目成绩达到A级,在划线前加1分计入统考成绩;如4门必修科目成绩均达到A级,在划线前奖励1分,即加5分计入统考成绩。而选修成绩不起加分的作用。

2010年广东高考改革方案中指出,学业水平考试与高考录取适度挂钩,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作为高考的组成部分,将水平考试成绩与高校招生录取适度挂钩。一本院校录取的考生在学业水平考试中必须达到三个C级及其以上等级;二本院校录取的考生至少两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三A、三B院校录取的考生至少有一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艺术类和体育类考生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才具备录取资格。

安徽省: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科目成绩仍是录取依据,此外也还要参照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三)各地高校招生录取方式各有特色

除了江苏省2008年高考针对不同类别的院校设置不同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门槛、浙江省2009年高考实行分类测试与分批选拔之外,福建省2009年高考积极探索以高考成绩为主的多样化的选拔录取制度,在将高中毕业生的综合评价结果纳入高校招生选拔评价体系的同时,还积极开展高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经批准试点的高校,可划出一定招生比例,试行根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以及高校测试相结合的多元化评价的选拔办法;符合条件的高职高专院校可确定适当招生比例,依据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与院校测试相结合等方式进行招生选拔模式的改革。

天津市2009年高考方案规定:“本市部分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专业)试行自主招生,在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试行自主招生学校(专业)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学校以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实施录取工作;被试行自主招生学校(专业)录取的考生可以不参加高考。”

高中新课程改革方案的教育部指导意见为高考改革明确方向

按照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工作的总体部署,自2007年秋季开始,北京市普通高中起始年级全面实施高中课程改革实验。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发〔1999〕9号)与《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新课程省份深化高校招生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08]4号)文件精神,结合北京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本方案将于2010年开始试行。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加强对高校招生考试、录取和学生综合评价的统筹,逐步建立和完善在国家统一考试录取基础上的全面、综合、多元化的考试评价制度和高等学校多样化的选拔录取制度,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适应北京市高等教育普及化、多样化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有利于各类高等学校选拔、选择各类人才;

(二)适应新一轮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需要,有利于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有利于引导基础教育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三)适应人民群众对教育公平的殷切期待,充分考虑社会的认可度与承受力,坚持科学、公正、高效,稳步推进改革,维护社会稳定。

三、总体思路

坚持高校招生考试改革与高中课程改革相结合,坚持国家统一考试改革与高中综合评价改革相结合,坚持考试改革与高校录取模式改革相结合,按照“引导方向、系统设计、分类定位、重点突破、稳步推进”的思路,实行综合改革。

(一)按照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需要,在稳定国家统一考试科目设置的基础上,重点推进考试内容改革;按照选拔培养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特殊潜质人才的需要,深化高水平大学自主选拔录取改革;按照选拔培养职业技能型人才的需要,探索以“高考成绩加会考成绩”为主要方式和以多元评价为特征的多种招生办法并存的高职招生改革;按照“阳光工程”的要求,继续推进录取方式改革。

(二)根据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要求,深化以制定会考标准、规则并建立会考评价制度为主要内容的高中会考改革。会考重点考查学生的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考查内容为必修模块和部分选修模块,逐步增加选修模块考查范围,供学生选考;进一步完善会考作为水平考试的评价功能与导向功能。招生录取时,高中会考的成绩将提供给高等学校作为录取的参考或依据,促进高等学校招生制度改革。

(三)按照统一规则、统一标准、客观公正的原则建立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从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综合评价学生。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采用写实性评价的方式,全面、真实记录学生成长过程,引导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并为普通高等学校选拔新生提供参考依据。

四、统一考试

(一)考试科目设置、时间长度与卷面分值

继续实行“3+文科/理科综合”的科目设置。

“3”是指语文、数学和外语,其中数学分为文科数学和理科数学。

“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是指文科综合能力测试和理科综合能力测试。文科综合包括政治、历史、地理;理科综合包括物理、化学、生物。

语文科目考试时间长度为150分钟,卷面分值为150分;数学科目和外语科目考试时间长度分别为120分钟,卷面分值均为150分;“文科综合/理科综合”考试时间长度为150分钟,卷面分值为300分。四科卷面总分值为750分。

(二)考试日期

考试日期以教育部公布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日期为准。

(三)考试范围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对新生文化素质的要求,依据教育部2003年颁布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语文等9学科课程标准以及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布的课程标准实验版考试大纲,结合北京市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的实际,确定高考各科目的考试范围。

为保证新课程实施后高考的平稳过渡,2010年高考考试内容原则上限定在《北京市实施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的课程安排指导意见(试行)》规定的必修课程与部分选修课程范围内。具体的考试内容、要求、考试形式及试卷结构等,在《201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北京卷考试说明》中做出规定。

2010年以后高考的内容范围,将根据我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情况逐步调整。

(四)命题原则

坚持有利于高等学校选拔新生、有利于中学实施素质教育和贯彻课程标准的原则,以各学科课程标准、考试大纲及北京卷考试说明为依据,以科学、公平、准确、规范为目标,充分体现新课程理念,注重基础,突出能力,强调理论与实际的联系。既要使试卷整体上具有良好的区分功能和导向作用,也要符合北京市教学和考生的实际,积极稳妥地推进考试内容改革。

五、本科院校招生录取

(一)高水平大学的自主选拔录取

1.积极支持在京高水平大学的自主选拔录取改革,主动配合高等学校进行自主选拔录取的政策宣传;努力协调高等学校与中学的沟通工作;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保证自主选拔录取的透明与公平;进一步探索高校自主自律、政府服务指导、社会有效监督的新机制。

2.充分发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和会考成绩在自主选拔录取中的作用。向试点高校提供体现学生高中阶段成长过程的写实性记录,尤其是在创新实践、学科专业及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的相关信息,作为高校自主选拔录取的参考依据。

(二)统一招生录取

1.招生专业类别

普通本科高校招生分为文史类、理工类,报考各类别的考生均需考语文、数学、外语,同时文史类考生要考文科综合,理工类考生要考理科综合。

报考文史类、理工类的考生可兼报体育专业、艺术专业,除按要求参加以上统考科目考试外,还须参加体育或艺术术科考试。

2. 会考成绩与综合素质评价使用

会考成绩以等级形式,综合素质评价以统一表格形式记入考生电子档案,提供给高等学校作为参考依据。高等学校在以高考成绩为录取主要依据的前提下,结合学生会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六、高职招生改革

高职招生主要采取三种形式:高会统招、单考单招、自主招生,高中会考成绩与综合素质评价在高会统招、自主招生的招生方式中将作为录取的重要依据。

(一)高会统招

高会统招是采用高考成绩和会考成绩为录取主要依据的招生方式,招生对象主要是普通高中毕业生。

1.科目组合

高考统考科目:语文、数学(文/理)、外语

会考备选科目为:历史、政治、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共8门。

进行高职招生的普通高等学校根据各专业的培养目标,分别确定文理两类的招生计划,同时从会考备选科目中选定2或3门提出成绩等级要求,并提前公布。

2. 志愿设计

根据高等职业教育特点,志愿设计以“专业+学校”为志愿单位,即一所学校的一个专业为一个志愿单位,体现考生的专业选择(职业性向)与高等职业院校的专业要求的紧密结合。

3. 录取方式

录取时按照文理两类分别进行,在考生会考成绩满足学校要求的基础上,按考生语、数、外三科的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逐一顺序投档。

(二)单考单招

单考单招以全市统一组织的公共文化课考试成绩与学校进行的专业课考试成绩为录取主要依据,招生对象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专业课。其中语文、数学、外语为全市统一组织的公共文化课,考试日期与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相同;专业课由招生学校根据不同专业需要设置,各招生学校自行组织考试;录取时,以公共文化课与学校专业课考试成绩为依据,统一进行录取。

(三)自主招生

自主招生为高等学校自主进行的高职考试招生,招生对象为高中阶段各类学校的毕业生,招生专业主要为高等职业教育特点突出的专业。

自主招生采取招生学校自主确定入学标准,自主进行入学测试,自主实施招生录取的方式。入学标准中,综合素质评价、高中会考成绩与学生高中阶段成绩作为重要组成部分;考试方式上突出面试环节,注重考查学生的职业性向与潜质;对专业技能表现突出的考生可优先录取。

我市将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扩大高职自主招生试点范围,增加试点院校数量。

七、保障措施

(一)成立以主管副市长为组长的高考招生改革领导小组,成员由教育行政部门、考试部门、高校等相关部门组成。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做好组织管理、协同保障工作。

(二)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高中会考与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管理,建立严格的规章制度和诚信机制,确保学生成长记录的真实可信。

(三)考试机构要加强对高考各环节工作的研究,制定、完善各项实施细则,做好各方面协调工作,更好地发挥高考的导向作用,保证改革方案平稳顺利实施。

(四)认真做好舆论宣传引导工作。要通过多种途径加强宣传与引导,使广大群众能够充分了解高考改革的意图、内容、主要变化及相关政策,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保证高考改革的平稳推进。[1]?

高中新课程改革方案的各省份高考改革方案的共同点

2008年1月出台的《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新课程省份深化高校招生考试改革的指导意见》,是各省份制定与调整高考改革方案的基本依据。该指导意见将新一轮高考改革的主要任务界定为:“促进高校招生考试改革与高中课程改革相结合,促进国家统一考试改革与高中综合评价改革相结合,促进考试改革与高校录取模式改革相结合,逐步建立和完善在国家统一考试录取基础上的全面、综合、多元化的考试评价制度和高等学校多样化的选拔录取制度。”

具体地说,该指导意见将本轮高考改革的主要内容明确为以下三项:首先是建立和完善对普通高中学生的综合评价制度,并逐步纳入高校招生选拔评价体系。

各地要加快建设在国家指导下由各省份组织实施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并且切实做到可信可用,逐步发挥其对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进行管理和监控,对高中学生学业水平和综合素质进行全面、客观评价,以及为高校招生选拔提供参考依据的作用。

其次是进一步深化统一考试内容改革。

考试内容改革是高考改革的重点。考试内容要实现与高中新课程内容的衔接,进一步贴近时代、贴近社会、贴近考生实际,注重对考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查。

再其次是进一步推进高等学校选拔录取模式和方式改革。

高校在招生录取时要在高考成绩基础上逐步增加对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及综合素质的考查。国家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要深化自主选拔录取改革,在选拔综合素质高、有创新精神和潜质的人才方面,进一步探索高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与学校测试相结合的多元化评价选拔办法;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和条件成熟的省市要进一步探索符合高等职业教育培养规律和特点的人才选拔模式,可将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与学校组织的考试成绩相结合作为录取依据;各地要进一步总结、完善和推广在统一考试录取中的平行志愿等录取方式,提高考生志愿满意度。

(一)统一考试科目的设置都以“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为主体。

“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含政治、历史、地理)/理科综合(含物理、化学、生物)”是我国各省份高考统考科目设置的主流模式。由于高考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本着积极、稳妥的改革方针,2007年宁夏、山东,2009年天津、浙江、辽宁、福建与安徽的高考改革方案都保持了原有高考模式的延续性,即将统考基本科目都设置为“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海南省的文史类考语文、数学、外语、政治、历史、地理,理工类考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也是以“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为基础,只不过把文科综合与理科综合所含的学科分开考试而已。广东省2007年~2009年高考方案中的文科基础(政治、历史、地理占70%,物理、化学、生物占30%)与理科基础(物理、化学、生物占70%,政治、历史、地理占30%)则是对文科综合与理科综合的拓展,但2010年广东省又将回归到“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的模式。

(二)统一考试内容都包括必修与选修两个部分

由于高中新课程各科内容都包括必修与选修两个部分,所以各省份新高考的统一考试内容也都包括必修模块与部分选修模块,且以必修模块为主。尽管各地选修课程开设情况不完全一致,但被纳入高考范围的选修模块都属于选修Ⅰ课程系列。除了安徽省2009年高考暂时对选修课程指定必考外,其他省份基本上都采取了选修、选考的命题方式。

(三)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标准,逐步构建高校招生录取的多元综合评价体系

为了体现多元评价的特点,海南、江苏、天津、浙江、辽宁、安徽与福建等省(市、区)的高考改革方案都无一例外地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纳入到了高校招生录取综合评价体系,为高校招生录取提供参考依据。如安徽省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从公民道德素养、学习态度与能力、实践与创新、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6个方面评价,以学生主要行为表现的实证材料为依据,综合评价结果及其实证材料进入考生档案,供高校录取时参考。

文章标签: # 综合 # 考试 # 高考